八點。
顧政委上班時間一到,江遇螢拽著李東升的衣領,準時出現在他辦公室。
顧懷義二話不說,拿出早已準備好的資料。
一式三份,李東升江遇螢和他都要簽字。
關於顧懷義那一份的,他已經都簽好了,他直接指著需要簽名的地方:“你們兩個在這裡簽名,我會把資料交上去,差不多一個星期左右,離婚證就能到手。”
看到離婚協議,江遇螢眼眶發熱。
她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兩輩子。
她迫不及待地拿起筆,恨不得立馬就結束這段讓她困擾了兩輩子的婚姻。
可她越是心急,偏偏有人越不想如她的意。
見她真的拿起筆,李東升忽然伸手按住:“江遇螢,你可想清楚了,一旦你簽了名,以後你就算跪著求我,我都不會再看你一眼。”
江遇螢冷笑一聲,直接搶走他手中的筆:“那我可謝天謝地了,趕緊簽名吧,臭癩蛤蟆,長得醜還玩得花,真以為你是香餑餑,是個女的都要搶啊?”
說完,江遇螢直接在三份離婚協議上簽了名。
李東升是真沒想到,她居然真的簽名了。
他這樣的條件,江遇螢都要離婚,他倒要看看,離婚後她能找個什麼樣的。
於是,李東升也在協議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顧懷義還以為李東升又要作妖,見他乖乖簽名,也暗暗鬆了口氣。
“好,待會兒我就把這三份協議寄去總政治部,一個星期後你們來拿離婚證。”
江遇螢說好,隨即轉身看著李東升,衝他伸出手。
李東升這兩天被她搞得,一看到這個動作就應激:“都離婚了,你又搞什麼幺蛾子?”
江遇螢嗤笑:“要不是看你還欠我一萬塊的份上,誰願意理你?”
李東升睡眠不足,腦子也跟著暈乎,一時半會兒還反應不過來:“我怎麼欠你一萬塊了?”
這話一出口,都不用江遇螢出馬,顧懷義就主動幫她解釋了:“不是昨天說好的,你和江同誌離婚,得補償她這些年的付出,人江同誌心善,也不要你太多,隻要一萬塊就夠了,此外,你每個月還得江一半的津貼交給江同誌,用以撫養兩個孩子,直到兩個孩子成年。”
李東升詫異:“這也太多了吧?”
江遇螢:“多?你怎麼敢說這個字的?我還沒和你要這些年給你媽的那些呢!”
說是這麼說,但一萬塊這個數字,也是江遇螢精心測算出來的。
結合李東升和李美薇這些年的花哨,這兩個人手裡大概也就剩下一萬塊而已。
她這一要,等於要了他們的命。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江遇螢倒要看看,沒了錢,李美薇還能看上他李東升?
李東升被江遇螢和顧懷義懟得徹底出不了聲。
江遇螢渾身暢快地問:“顧政委,我想快點拿到錢,今天就帶著孩子搬出家屬院。”
那個困了她兩輩子的地方,她一刻也不願意待下去。
顧懷義點頭,對李東升道:“李連長,這些年你的津貼都沒花過,想必拿出一萬塊對你來說不是難事,事情總要解決的。”
這些年李東升雖然從沒把津貼給過江遇螢,但他的錢全部給了李美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