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用了心血在一樣事物上麵,便會產生感情。
[就像鄙人寫這本小說,每天兩三人閱讀,02分收入,還寫得很帶勁。咳咳,跑題了。]
[哈哈哈~回歸正題。]
拿出手機拍了些視頻,算是道彆前的記錄。
沒過多久谘詢的人便過來了,那是個中年大姐,身材微胖,穿得珠光寶氣。
她環抱著手臂,站得筆直。
完全是一副女王的氣勢。
可席夢卻從她高昂的頭顱後麵看到了風塵的氣息。
“請問怎麼稱呼?”
“我叫李嬌鳳,叫我鳳姐就好。”
“鳳姐,你好,我給你介紹一下吧。”
席夢想把她領到那間小小的谘詢室裡麵,一邊喝茶一邊介紹。
鳳姐卻搖了搖頭,“我自己看。”
她從一樓看到頂樓,又從頂樓看到一樓,席夢則跟在她身邊,作著介紹。
席夢看不出她對這裡是否滿意。
鳳姐最後還是問了價格。
席夢把之前計算好的價格報給對方,那是在自己原來的基礎上,加上自己補充裝修的一些錢,還有庫房裡辦席的那些設備的成本等等都算在裡麵。
再在這個基礎上加了二十萬的樣子。
報價是比自己接手的時候高出不少的。
席夢懷著忐忑的心情,表情卻是強裝鎮定。
本以為對方會咋舌說太貴了。
結果鳳姐隻淡淡的點了點頭,“還行吧!”
鳳姐在谘詢室裡麵又聊了幾句,都沒有還價,很快便決定要接手。
席夢都感覺自己似乎是運氣太好,沒想到這麼順利!
她這才發現自己還沒來得及擬定合同。
於是歉意的給鳳姐說:“要不,麻煩你明天再過來一趟,我今天把合同擬定好,明天你看一看,沒有問題,咱就可以簽約了。”
鳳姐點了點頭,“不著急!”
李嬌鳳是知道這邊會搞旅遊項目開發,提前布局過來開酒樓的。
根本不急著這一天兩天的。
席夢把鳳姐送走之後,開心的直接原地起跳,“耶!”
她下載了一份轉讓合同,根據自己之前簽的經驗,在原來的基礎上作了修改。
然後拿著這份初稿去找張琳琳,讓她幫忙瞅瞅有沒有可以改動優化的地方。
張琳琳這才知道席夢打算撂挑子不乾了,更過分的是席夢居然要拋棄自己,跑到外麵去找工作。
“夢夢!你特不厚道了吧!你走了我咋辦?”
“你當你的警察啊!而且,這店我本來就開不起來的,是叢鑫的姐姐出錢開的,我不想欠他的。”
“我看你就是固執!那叢鑫有什麼不好的。”
“是我不好。”席夢盯著自己放在桌子上的手,小聲的說。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
“那就是他配不上我。”
“你~”
張琳琳都要氣得翻白眼了。
“你放心吧,等過兩年,他結婚了,或者我結婚了,我就回來開個小店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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