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帆到家的時候,正好是下午五點半。
進門以後,看到楊金財正坐在客廳看電視。
他隨口問道:“爸,我媽呢?”
楊金財指了指樓上,回道:“在樓上數金條呢……”
李秀英把自己的積蓄、以及這一年來在洪城開數碼店賺的錢,總共一百多萬,全都拿了出來。
買了10根金條,一條五百克。
要把這些東西當做去林家提親時的聘禮。
楊金財搖了搖頭,接著說道:“我也是嘴欠,好端端的跟你媽說什麼黃金的事……結果她那二百五的性子一起來,真去買了,我拉都拉不住。”
本來李秀英壓根兒沒想過買金條,隻是覺得一般的禮不夠重,有點拿不出手。
可是那天楊金財說:嫌禮不夠重?容易啊!買幾斤黃金過去,一下就重了!
沒想到李秀英當真了,而且還是翻倍地當真。
楊金財說買幾斤,她直接買十斤。
十斤黃金差不多一百三十萬。
他們倆賬戶上的錢加起來不夠,還差五萬多。
李秀英直接打電話給楊小琴,讓對方立馬轉賬過來。
楊金財當時建議:錢不夠咱們就少買點,買個六斤,六六大順也可以。
可李秀英不同意,一定要湊個十全十美。
然後,這十根金條就被帶回了家。
也就是李秀英買的時候,特意去了趟洪城。
要是在老家這邊買,外麵指不定傳成什麼樣子了。
楊帆哈哈笑道:“買了就買了吧,反正黃金是硬通貨,什麼時候都能出手……就當是投資了。”
楊金財歎了口氣,回道:“買都買了,也隻能這樣想了。”
過了一會兒,楊帆往樓上走去。
果然,李秀英正在房間裡,仔細打量著麵前黃燦燦的金條。
這些金條是長方體的形狀,長約十二厘米,寬約五厘米,厚度大概是零點五厘米。
十根擺在一塊,挺有那種富貴逼人的感覺。
李秀英看到他,招手道:“小帆,你可回來了。金條交給你,你可得看好了,。”
“交給我?”楊金愣了一下,問道:“你買的你自己保管就行,交給我乾嘛?”
李秀英回道:“我守著這些東西,晚上都不敢閉眼,生怕被人偷走了。”
楊帆哭笑不得地說道:“你給我保管,該被人偷走還不是一樣被人偷走?”
“那可不一樣!我是女人,賊不怕我。你這樣的大小夥子,賊可怕了。”
“你直接給我爸,我爸那樣的大老爺們,賊更怕。”
李秀英搖頭道:“不行,你爸這個人老實巴交的……擔不住財。”
說完,將這些金條塞到了楊帆的手裡。
楊帆隨手就給放進抽屜裡了。
李秀英見狀,說道:“你好歹也拿紅布包一包,這可是一百多萬呢。”
楊帆回道:“一百多萬而已,沒什麼好包的。”
李秀英“哼”了一聲:“好大的口氣,好像你多有錢一樣……”
楊帆笑著回道:“當然有錢了,我現在可是咱們村的首富!”
要論身家,附近幾個村、甚至他們整個鎮,能跟他比的,恐怕也找不出一個來。
大幾千萬的身家,而且還全部是乾淨錢,在他們老家這一塊,完全當得起一句首富了。
李秀英話鋒一轉道:“小帆,要我說乾脆趁著今年正月,把你和小林訂婚的酒席給辦了。以後你們就光明正大地處對象……有了孩子也不怕!”
這次去林家,本來是計劃商談楊帆和林冰娜訂婚的事。
這個訂婚不是指馬上訂,而是挑一個合適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