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幾天課後,時間來到了四月中旬。
這天早上起床的時候,楊帆接到了葉心濤的電話。
葉老板帶來了一個好消息,那就是:位於鵬城龍崗區的商鋪,產權證已經下來了。
從法律意義上,這些商鋪已經徹底屬於他們了。
當初投資的時候,楊帆、葉心濤還有熊大昌,一起花了850萬。
以5000一平的成本價,拿了三十多間商鋪。
三人平分,一人差不多能拿到十一間。
在鵬城有十一間商鋪意味著什麼?
毫不誇張地說,隻要不是自己作死,一輩子都吃用不儘。
說來也很有意思。
楊帆上輩子做夢都想當一個包租公。
不用上班,就每天出門收收租金,逛逛街,洗洗腳……在那時的他看來,這種生活簡直就是神仙日子!
現在,他有廠房、有商鋪、還有商品房,如果他願意,立馬就可以過上收租的生活。可是他一點這個想法都沒有。
甚至,他今天聽到商鋪的產權證明下來,心裡都沒有特彆強的欣喜。
隻是覺得,下來了就下來了吧,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人這個東西就是這樣,隨著身份地位的不同、社會財富的積累,心態會發生非常大的轉變。
今天這個意氣風發的少年,和前世那個落魄潦倒的社畜,其差彆之大,判如雲泥。
……
上午的課結束以後,楊帆和林冰娜來到學校後麵的美食街上,吃火鍋。
林大校花愛吃辣,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吃火鍋,而且從不碰清湯鍋。
哪怕是蔬菜,也是在紅油鍋裡涮。
包廂裡,兩人點好菜後,坐在位子上喝起了茶。
楊帆笑著說道:“冰娜,你這麼喜歡吃火鍋,要不我給你開一家火鍋店吧?”
林冰娜回道:“喜歡吃,經常過來吃就好了,乾嘛還要專門開一家店?”
楊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說道:“開了店,你想什麼時候吃就能什麼時候吃,而且還能賺錢。”
“你都有這麼多錢了,還成天惦記著賺錢嗎?”
“當然了,錢又不怕多。”
林冰娜抿著嘴問道:“你覺得掙多少錢,才能達到你的要求?”
楊帆停頓了一下,回道:“如果是我自己花的話,現在這麼多錢,其實已經夠了。可要是做彆的事情,那就不夠用了。”
以他現在大幾千萬的資產,正常吃喝玩樂,是花不完的。
都彆說花完,光是資產本身增值的那部分,他都花不了。
就比如他手上那些不動產,起碼還有好幾倍的增幅。
不創業、不賭博的情況下,想花掉那麼多錢,真地挺難的。
林冰娜接著問道:“你掙到足夠的錢後,想做什麼事情?”
楊帆回道:“跟你生很多孩子,讓他們組成一支足球隊。”
林冰娜臉上一紅:“哎呀,你怎麼這麼討厭,跟你說正事呢……”
“我說得就是正事啊,等吃完飯,咱倆還得乾正事。”
“哼,不理你了。”
林冰娜把頭一偏。
楊帆笑了笑,沒有說話。
要說他有足夠的錢後,想做什麼,他還真沒想好。
前世他學機械專業的時候,曾經有過一個理想……他想當工程師,設計出一款可以改變世界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