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口一個“玩意兒”,極儘侮辱之能事,唾沫星子都快噴到陳麥臉上。
“我告訴你,彆他媽跟我來這套!今天誰來都沒用!老子就是不給!你們能把我怎麼……”
胡濤剛想開口幫腔罵回去,卻看到陳麥對他輕輕搖了搖頭。
陳麥的臉上,依然沒什麼多餘的情緒。
但熟悉他的人,比如林默,就能看出他此刻已經有點破防了。
不是被罵破防。
而是被這種純粹的、毫無邏輯的、浪費生命的愚蠢行為,給搞得極度不耐煩。
他不想吵架。
他隻想完成任務。
“王大海。”
陳麥終於開口了,他連“王經理”這個稱呼都省了,直呼其名。
他的聲音不大,但異常清晰,像一顆顆冰冷的石子,砸在辦公室的地板上。
“第一,我們不是在跟你商量,是通知你配合。調取監控,是我們的合法權利。”
“第二,你現在的行為,叫做‘尋釁滋事’,並且‘阻礙他人維護合法權益’。”
“第三,你剛才說的每一句話,胡濤的手機,都開著錄音。”
他每說一點,王大海臉上的瘋狂就凝固一分。
胡濤下意識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機,屏幕確實還亮著,通話記錄赫然在目。他剛剛根本沒想起來錄音,純粹是吵上頭了忘了掛電話。
但這不重要。
重要的是,陳麥把這當成了一件武器。
王大海愣了兩秒,隨即爆發出更加歇斯底裡的笑聲。
“錄音?哈哈哈哈!你拿錄音嚇唬我?”
他指著陳麥的鼻子,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你個小癟三,還跟我拽上法條了?尋釁滋事?我告訴你,老子爛命一條,你今天就是告到天王老子那裡去,我也不怕!”
他猛地挺直腰板,用儘全身力氣吼出那句他自認為的護身符。
“有本事你告我去啊!去啊!”
“告我啊!你看法院理不理你這種屁事!你看警察管不管你!”
他囂張到了極點,那副無賴的嘴臉,仿佛已經立於不敗之地。
胡濤氣得又要發作,卻被陳麥一個眼神製止了。
陳麥看著眼前這個狀若瘋魔的男人,忽然覺得有點可悲。
無知,真的不是生存的障礙。
是。
“好。”
陳麥點了點頭,一本正經地答應了。
王大海的笑聲,卡在了喉嚨裡。
“你說什麼?”
“我說,好。”陳麥重複了一遍,然後像一個耐心的老師在給學生普法一樣,條理清晰地說了下去。
“你可能對法律有些誤解,我給你解釋一下。”
“首先,關於監控。你拒絕提供,沒關係。我們會立刻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或者‘調查令’。法院出具調查令,我們拿著它過來,你如果再拒絕,就是‘妨礙司法執行’。輕則罰款,重則司法拘留,十五天。”
王大海臉上的笑容,徹底消失了。
拘留?
“其次,關於你剛才的叫罵和威脅。”陳麥繼續說道,不給他任何思考和反駁的餘地,“錄音是有效證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其他尋釁滋事行為’,我們可以報警。警察來了,根據你的惡劣程度,同樣可以對你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王大海的嘴唇開始哆嗦,他想說什麼,卻一個字都發不出來。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陳麥往前走了一步,那敦實的身材,帶來一股無形的壓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