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那肥胖女人連滾帶爬、如同喪家之犬般消失在江畔小徑的儘頭。
李不渡站在原地,胸膛微微起伏,手上溫熱的血液正緩緩變得粘稠、冰冷。
他低頭,看著自己這雙沾滿血腥和碎肉、纏繞著白色繃帶卻已然被染紅的手,又看了看腳下那灘狼藉不堪、散發著濃烈腥氣的狗屍和內臟。
他下意識就想掏出手機聯係張忠義或者安恙。
然而,他剛有所動作,眼角的餘光就瞥見了依舊安靜站在他腿邊。
因為驚嚇和茫然而微微發抖的小小身影,那個盲人小孩。
李不渡的心猛地一揪,瞬間壓下了聯係外界的念頭。
當務之急,是安撫這個無辜被卷入這場血腥衝突的孩子。
他立刻蹲下身,儘量讓自己的聲音顯得溫和,與剛才那如同惡鬼般的形象判若兩人:
“小朋友……”
他下意識想伸手去摸摸孩子的頭以示安慰。
但手剛抬起,就看到那滿手的血汙和碎肉,甚至能聞到那股令人作嘔的腥氣。
他動作一頓,連忙用自己相對乾淨的內襯衣角,飛快地、用力地擦拭著手掌。
直到將表麵的血汙大致擦去,但那股血腥味和繃帶上浸透的暗紅,卻無法立刻消除。
他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收回了手,怕這殘留的氣息嚇到孩子。
“小朋友,你叫什麼名字?這麼晚了,怎麼一個人在這裡?”
李不渡放緩語氣,儘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可靠而無害。
小男孩似乎從剛才的驚嚇中緩過了一些,他朝著李不渡聲音的方向,小聲地回答:
“哥哥,我叫李墨陽。我……我在賣花。”
說著,他有些吃力地轉過身,將自己斜挎在身上的一個小布包展示給李不渡看。
布包裡,整齊地放著幾朵用透明塑料紙簡單包裝起來的鮮花,有玫瑰,也有幾朵小雛菊,雖然不算名貴,但打理得很乾淨。
在昏暗的光線下依然能看出那份小心翼翼維持的體麵。
他深吸一口氣,聲音更加溫和:
“真棒,這麼小就知道靠自己努力了。”
“但是天這麼黑了,你怎麼還是一個人在外麵賣花呀?”
他一邊說著,一邊從口袋裡掏出一張乾淨的百元鈔票,不由分說地塞到了李墨陽的小手裡:
“這樣,哥哥把你的花全都買下來了。”
“你拿著錢,趕緊回家去找媽媽,好不好?以後賣花,要選白天,去人多安全的地方。”
李墨陽握著那張嶄新的、帶著油墨味道的鈔票,愣了一下,隨即連忙道謝:
“謝謝哥哥!可是……可是花不值那麼多錢的,我……我找錢給您……”
他顯得有些著急,小手在自己的挎包裡摸索著,似乎想要找出零錢來。
他摸索零錢的動作很奇特,並非胡亂翻找,而是用手指輕輕撚過硬幣的邊緣,仿佛能通過觸感分辨出麵額。
李不渡看著他認真的模樣,心中微軟。
他接過那幾朵花,隨手拿在手裡,然後裝作離開的樣子,說道:
“不用找了,哥哥還有事,先走了。你快點回家啊!”
說完,他站起身,快步朝著與李墨陽相反的方向走去。
但在拐過一個彎後,立刻閃身躲到了一棵粗大的榕樹後麵,收斂了自身全部氣息。
如同融入了陰影之中,默默地注視著那個站在原地、顯得有些無助的小小身影。
李墨陽朝著李不渡離開的方向“望”了片刻,小聲地喊了幾句:
“哥哥?哥哥你還在嗎?”
沒有得到回應。
他眨了眨那雙空洞卻乾淨的大眼睛,小臉上露出一絲與年齡不符的、混合著感激和感慨的神情,低聲自語了一句:
“今天……遇到好人了呢。”
然後,他握緊了手中的導盲杖和那張百元鈔票,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探地,朝著江畔廣場外圍的方向走去。
李不渡無聲無息地跟在他的身後,保持著一段安全的距離。
他跟著李墨陽,穿過寂靜的小路,走過燈光昏暗的街角。
大約走了二十多分鐘,來到一個老舊的居民區附近。
就在這時,一個穿著樸素、麵容憔悴但眼神焦急的中年婦女,從不遠處的一個樓道裡慌慌張張地跑了出來。
一邊跑一邊四處張望,帶著哭腔呼喊著:
“墨陽!墨陽!你在哪兒?快回答媽媽!”
李墨陽聽到呼喊,立刻停下腳步,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清脆而帶著依賴地回應了一聲:
“媽媽!我在這裡!”
那婦女聞聲看來,臉上瞬間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幾乎是飛奔過來,一把將李墨陽緊緊抱在懷裡,聲音哽咽著:
“你這孩子!嚇死媽媽了!怎麼這麼晚才回來?不是說好了隻在附近轉轉嗎?”
“媽媽,我沒事,我今天遇到一個好心的哥哥,他把我的花都買走了……”李墨陽依偎在母親懷裡,小聲地解釋著。
婦女抱著孩子,又是後怕又是心疼,連連說著“回來就好,回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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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牽著李墨陽的手,快步走進了樓道。
李不渡隱藏在遠處的陰影裡,看著那對母子消失在樓道口中,心中一塊石頭才算落了地。
他默默轉身,準備離開,去處理自己留下的那個爛攤子。
他深吸一口氣,從口袋裡掏出了手機。屏幕解鎖,手指滑動,找到了那個備注為“劉誌傑”的聯係人,直接撥通了語音電話。
“嘟…嘟…”
鈴聲隻響了兩下就被接通,那邊傳來一個爽朗的男聲:
“喂,渡哥?今天啥日子啊?找我?”
“傑哥,”李不渡的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沙啞,“幫我個忙……”
“……我馬上到。”劉誌傑言簡意賅。
……
一棟公寓樓下。
一輛線條硬朗、塗裝深黑的越野車靜靜停在路邊,像一頭蟄伏的巨獸。
李不渡站在車旁,指尖無意識地劃過冰涼的引擎蓋,目光有些放空。
腳步聲和喧鬨聲打斷了他的思緒。
公寓樓道口,一夥人熙熙攘攘地下來,個個身材魁梧,帶著股彪悍之氣。
帶頭那個壯漢,身高接近一米九,穿著緊身背心,露出虯結的肌肉,正是“豪野”小隊的隊長,劉誌傑。
他臉上帶著爽朗的笑容,幾步走到李不渡麵前,蒲扇般的大手“啪”地一下拍在李不渡的肩膀上,力道不輕。
“哈哈,渡哥!”劉誌傑笑聲洪亮,“放心,都解決了,乾淨利落。”
他說的,自然是李不渡在江邊徒手撕了的那條泰迪犬的主人。
雖然事出有因,但手段畢竟太過於引人注目。
傳播開來,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這違反了749局行動的基本準則。
他也不可能厚著臉皮去麻煩張忠義他們,彆人又不是專門給他擦屁股的,照顧他是情義,拿捏不住自己的位置,就屬實有點那個了。
但是單獨上報給749局的話,恐怕又得麻煩一堆事情。
所以他聯係上了劉誌傑,彆人是丁級小隊,再怎麼說也有點資曆在身的,對應的事聯係對應的人就完事了。
正好也欠他一頓飯,人情交融,好說話。
李不渡滿是歉意的說道:“不好意思,傑哥,給你添麻煩了。”
“害,自家兄弟,說這乾啥?”劉誌傑渾不在意地擺擺手,另一隻手已經拉開了越野車副駕的車門。
“屁大點事,流程走一遍就完活了。上車,車裡說。”
李不渡點點頭,繞到另一邊坐進了副駕駛。
車內空間寬敞,帶著一股淡淡的機油、煙草和男性荷爾蒙混合的味道,很符合“豪野”這個隊名以及劉誌傑的氣質。
引擎低沉地轟鳴起來,越野車平穩地彙入車流。
窗外,商都的夜景流光溢彩,與車內略顯沉悶的氣氛形成對比。
沉默了一會兒,李不渡還是沒忍住,開口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