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福林最後不是被屈打成招的,是全廠人都認為他跟韓玉梅耍流氓了。
他是一個單身老男人,就算他老實,看到韓玉梅這種名聲不好,還漂亮的女人,能不起色心嗎?
欺負良家婦女他或許不敢,但欺負這種名聲不好的離婚女人,相信他還是有那個膽量的。
張福林在保衛科被強行按了審問記錄的手印,隨後被押至公安局,最終法院以強奸未遂罪名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隻因拒絕韓玉梅處對象的要求,他便成了強奸未遂的罪犯,這簡直是天大的冤枉。
他想不明白,這還是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國家嗎?
韓玉梅說他耍流氓,他就成了罪犯?劉永貴算什麼東西,他的話就是王法?
張福林自認是個老實人,隻想在廠子裡好好工作掙錢娶老婆。
老實有錯嗎?被人欺負忍氣吞聲也有錯嗎?
入獄第一天,他就意識到以前的想法錯了。
監獄裡以強者為尊,他可以老實改造,但誰要欺負他,隻要他還有口氣,就跟對方死磕到底。
全監獄的犯人都叫他“瘋子”。
第一年,張福林幾乎每天都被打得半死,但隻要他沒死,欺負他的人必然比他更慘——打傷是輕的,打殘的已有好幾個。
獄警也覺得他是瘋子,每次見他被打得奄奄一息,次日準能看到打人者躺在醫務室。
張福林因打殘犯人多次被加刑,卻從未申訴。
沒人招惹他時,他便老老實實接受改造,但心裡的恨意與日俱增。
他把誣陷他的人名全刻在腦子裡,發誓隻要他不死,這些人就必須死!
他在監獄中,每天想的就是怎麼逃出去,可他在獄待了三年都沒有找到越獄機會。
去年冬天,監獄組織他們去外麵出工勞動時,他終於找到機會了。
那天是因為暴雪阻礙道路通行,他們出工勞動的活就是清理路上的雪。
手裡有了鐵鍬,他就有了逃走的把握。
天快黑的時候,在就要收工時,他瞅準機會用鍬拍倒看守獄警,跑進了都是厚厚積雪的路上。
那天逃跑的還不止他一個人,有幾個犯人看到他打倒了獄警跑了,跟著也都跑了。
路上積雪太厚,車開不進去,張福林的身體素質又好,獄警在身後攆不上他,隻能鳴槍示警。
張福林跑了,他要回縣食品廠找劉永貴和韓玉梅報仇。
1977年1月17日晚,劉永貴一家被滅門了。
他和他老婆,三個孩子,還有一條狗,全部慘死在家中。
當晚,韓玉梅和她新婚丈夫還有她女兒,慘死家中。
死因都是被殺豬刀捅死的,韓玉梅和劉永貴身中數刀,是被一刀刀折磨致死的。
兩個家庭,八條人命,殺人手段極其殘忍。
這個案件轟動了整個江岔縣城,公安機關迅速介入偵查,將其定性為“1?17特大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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