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著小曼的幫忙,白楊和吳琳不僅買好了婚房,還定了婚期,打算年底結婚。
王錦花在學校時處過一個對象,畢業時就分了。
沒辦法,她對象家在遼省一個地級市,畢業後必須回老家。
王錦花不想去小城市工作,後來在小曼的幫助下,被分配到了吉省省城,兩人隻能選擇分手。
天性樂觀的王錦花,今年也二十五了,雖說在當下算“老姑娘”了,可她一點都不著急。
她現在工作好,人長得也不錯,剛到單位,就有好幾個同事給她介紹對象。
相了幾次親,到現在也沒遇到滿意的。
小曼問她到底想找個什麼樣的對象,王錦花說:“像沈衛東一樣的就行。”
小曼笑著跟她說:“像我家沈衛東這樣的男人到處都是,可像他這麼老實呆傻的,就這一個。真要是找不到,不如隨便找個對象將就一下算了。”
王錦花總愛拿沈衛東逗小曼——因為小曼太把沈衛東當寶兒了。
他們倆從相識到在一起的全過程,王錦花最清楚不過。
從他們倆身上,王錦花切實感覺到,緣分這東西,真是妙不可言。
所以她對自己的另一半,沒什麼太高的要求,隻希望能跟對方有緣分。
她曾以為學校處的那個對象,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人,結果到畢業才發現,對方性格天生有缺陷,太依賴家裡。
對方家境不錯,父母在當地企業都是小領導,畢業回去後,工作、房子都現成,所以他要求王錦花跟自己一起回那個小城市。
王錦花不是有多大追求的人,可她向往大城市的生活。
念了四年大學,畢業後卻要去小城市過一輩子悠閒日子,她一想到就覺得可怕。
就在她無比鬱悶的時候,給小曼寫了信,把自己畢業麵臨的難題說了。
小曼很快回信,問她想不想來春城:要是想,就來春城一趟,工作的事她能幫忙安排。王錦花看完信,高興壞了,第二天見到對象,就毫不猶豫地提了分手。
對方聽到“分手”兩個字,滿臉不相信地看著她,覺得她像是在開玩笑。
王錦花篤定地點點頭,說:“對,分手。我不想在小地方過一輩子,我向往大城市的生活。你要是有本事,能讓咱們倆都留在省城,我就跟你結婚;做不到,咱們就分手——你回你的家鄉,我去我想去的城市。”
他是了解王錦花的:王錦花老家在魯省一個小縣城,在東北沒什麼關係,不出意外,畢業後大概率會被分配到她之前下鄉的江城市。
那座小城市還不如他老家,難道江城市就是她口中“向往的大城市”?
他看著王錦花一臉決絕的樣子,嗤笑一聲,搖了搖頭,轉身走了。
兩人算是分了手,可對方心裡還抱有僥幸,覺得王錦花遲早會主動找他複合。
結果到畢業分彆時,他才知道王錦花早就找好了去處——她要去的是吉省春城,而且工作還是吉省司法廳。
這個消息,差點驚掉他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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