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所長回到辦公室,就給他在縣局當靠山的領導打了電話。
把事情經過說清楚後,領導絲毫沒猶豫,立即指示他按程序上報。
縣局治安科長接到電話,聽完案情經過,知道案件牽扯到京城古墓研究組的人,便不敢懈怠,連忙驅車朝“善人路”派出所趕來。
將陳長為押解到縣局後,小曼等人也坐警車去了縣公安局。
問詢過程有派出所的問詢記錄打底,核實完畢後,工作人員讓劉豔、小曼等人分彆簽了字。
小曼簽完字,找到治安科長,把自己對陳長梅的懷疑說了出來。
治安科長答應一定會把案件調查核實清楚,將陳長為的同夥全部捉拿歸案。
小曼接著又要求把劉豔送去醫院驗傷,順便治療臉上和頭上的傷。
治安科長答應後,連忙派車,將劉豔以及陪同她的小曼、佟麗麗一起送到了縣醫院。
王研究員和年輕研究員則坐警車回了縣賓館。
他倆到縣賓館時,已經快九點了,齊主任正站在賓館大堂等他們。
齊主任接到縣裡的電話,知道他們五人外出時遭遇的事,就一直守在賓館大堂。
見到他倆回來,忙問三個女同誌怎麼沒一起回來。
王研究員向齊主任彙報了事情的整個經過。
齊主任聽後,沒因為小曼不同意和搶劫犯家屬調解、堅持要求將案件上報縣局而說什麼——他覺得小曼這麼做是對的。
要是拿了罪犯家屬的五百塊錢就同意不追究,這不僅丟研究院的臉,還丟京城人的臉。
他們都是國家機構的工作人員,麵對罪犯,必須堅持依法辦案,不能因為錢丟了京城人的氣節。
更何況法不容情,怎能徇私?
王研究員聽完齊主任的話,心裡很是慚愧。
在派出所看到陳長為他爹給小曼下跪磕頭時,他實在不忍心,還出聲想勸小曼考慮和罪犯家屬調解。
年輕研究員也覺得慚愧——自己一個大男人,反倒不如一個女子有主見。
因為他當時也因為於心不忍而軟了心。
齊主任聽說三個女同誌去了醫院,便讓王研究員他倆先去餐廳吃飯。
他已經跟餐廳打過招呼,給他們五人留了飯。
劉豔、小曼和佟麗麗三人到了醫院,縣局的公安同誌全程陪同。
他們直接去急診室做傷勢鑒定。
檢查完劉豔的傷勢,發現她鼻骨骨折,臉頰和頭上的傷倒沒什麼大礙。
但她的鼻梁骨、鼻頭骨已經錯位,需要進行矯正。
矯正鼻骨的過程極為痛苦。
整個過程雖說沒花多少時間,但劉豔痛苦的叫喊聲,一直持續到正骨結束。
劉豔承受痛苦時,在心裡咬牙切齒地罵搶劫犯陳長為。
現在她終於慶幸,當初沒因為那五百塊錢放過陳長為。
心裡對小曼,還生出了幾分感激。
離開醫院後,警車把三人送回了賓館。
齊主任還在賓館大堂等她們。
見到她們回來,已經知曉事情經過的齊主任沒再追問,隻說了幾句寬慰劉豔的話,就領著三人去了餐廳吃飯。
劉豔的腮幫子已經腫得很厲害,吃飯時才發覺牙齒都有些鬆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