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美蘭見程誌強同意離婚,馬上就提出商量一下房子歸誰、孩子跟誰、家裡存款怎麼分的事。
兩人住的房子是程誌強的單位分房,麵積隻有四十多平方。
今年國家鼓勵職工將已購部分產權轉為全部產權,每平方需要補繳150塊錢。
程誌強家房子大概要補繳差不多六千塊錢。
補繳房款的文件剛下來,這筆錢倒還沒去交呢。肖美蘭想要房子,但補繳房款的錢需要用家裡的存款。
兩人的積蓄差不多有七八千塊錢,這筆錢基本上都是用程誌強的工資和稿費攢下來的。
程誌強畢業分配到單位工作,每月工資就能開四十三塊錢,現在工資已經漲到八十七塊錢了。
他在報紙雜誌上經常發表一些生活隨筆類文章,每月也有六七十塊錢的稿費。
家裡的存款一直都在程誌強手裡,肖美蘭知道家裡存款足夠補繳房款了。
所以她先提出了這個要求,程誌強當然不會同意。
他提出房子和存款隻能二選一,至於孩子,誰有能力誰撫養,用不著爭來爭去的。
肖美蘭要是願意要孩子的撫養權,程誌強沒意見,每月他都會給撫養費。
程誌強的態度,打亂了肖美蘭的計劃。
她可拿不出錢交補繳房款,她一個月工資才三十五塊錢。
雖然她總在外麵吃吃喝喝、收禮物,可她不敢收人家現金,也是白忙活。
她看著外表光鮮,其實一個月還是開那點死工資。
就自己那點工資,還不夠她自己買衣服和人情往來的。
她羨慕那些做生意的老板,所以就想逼著程誌強下海去做生意。
程誌強對做生意沒興趣,他自己工資加上稿費,一個月也能進賬一百五六十塊錢,一家三口過日子,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再說他也不是做生意的料,當然不會聽肖美蘭的話,更何況他父母也不會同意他辭掉工作下海經商。
不能望夫成龍,她就要去找個能成龍的丈夫。
前不久,她的一個辭職下海的老同學林海找到她,想要貸款,她也確實幫忙了。
林海為了感謝她幫自己貸款,經常請她吃飯,還時常給她買禮物。
兩人一來二去就勾搭在一起了。
露水夫妻做久了,就想要長長久久地在一起。
林海就跟肖美蘭商量,他回家跟妻子離婚,讓肖美蘭回家也想辦法跟丈夫離婚。
肖美蘭早就跟程誌強過夠了,既然林海想娶她,她當然高興。
林海其實早在一個月前就已經跟他妻子離婚了,隻是他沒跟肖美蘭說實話。
離婚是他妻子提出來的,他辭職下海做生意這兩年,錢沒賺回來不說,還欠了一屁股外債。
一到年節,家裡被追債的攪和得不得安寧。
妻子實在受不了了,說什麼都不跟他過了。
林海和妻子都有正式工作,雙職工家庭,雖然收入不高,但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