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斯菲爾路丁公館。
這棟三層的白色小洋樓,在上海灘,是一個足以讓小兒止啼的、禁忌般的存在。
白日裡,這裡車進車出,門口站著荷槍實彈的武裝警衛,一副戒備森嚴的政府機關模樣。
但上海的老百姓都知道,那扇華麗的、雕刻著薔薇花紋的鐵門之後,是一個有進無出的人間魔窟。
無數被抓進去的愛國誌士,最終,都隻剩下了一具殘缺不全的屍體,被草席一卷,扔上卡車,拉到郊外的亂葬崗,草草掩埋。
林薇知道,丁公館拋出的那份“見麵”的橄欖枝,是一塊淬滿了劇毒的誘餌。
但她,必須去聞一聞那毒藥的味道。
她需要知道,蘇曼卿,她最好的朋友,她那個被自己親手推入深淵的“影子”,此刻,正經曆著怎樣的折磨。
她不能親自去。
“鬼狐”的畫像,早已掛在了丁公館頭目李士群和那個神秘“博士”的辦公桌上。
她隻要一出現在極斯菲爾路,就會像黑夜中的螢火蟲,瞬間引來所有的殺機。
這個任務,隻能交給趙峰。
也隻有他,能完成。
趙峰接到任務時,沒有絲毫的猶豫。
他那隻隻剩下四根手指的左手,緊緊地握成了拳。
蘇曼卿,不僅僅是隊長的朋友。
在聖瑪麗醫院那個混亂的、充滿了血與火的走廊裡,那個堅持要留下來,陪著他這個“重傷病人”的柔弱身影,早已在他那顆冰冷的心上,留下了一道溫暖的、無法抹去的烙印。
他欠她一條命。
行動定在兩天後的一個陰雨天。
趙峰沒有選擇深夜潛入,那無異於自殺。
他選擇了一個最大膽、也最符合邏輯的偽裝身份——一個想要“投靠”丁公館的、走投無路的斧頭幫叛徒。
他換上了一身半舊的、帶著幾分匪氣的黑色短打,臉上用特製的藥水,化出了幾道淺淺的刀疤,眼神,也變回了那種屬於亡命徒的、桀驁不馴的凶狠。
他腰間,彆著一把沒有開刃的假斧頭,口袋裡,揣著幾根金條,和一包從黑市上買來的、關於某個軍統外圍聯絡點的不痛不癢的假情報。
他,變成了一個活靈活現的、想要用“投名狀”來換取榮華富貴的江湖敗類。
他沒有直接去闖丁公館的大門。
而是去了附近一家名為“老正興”的酒館。
這裡,是丁公館外圍那些行動隊的特務們,最喜歡光顧的據點之一。
趙峰要了一壺最烈的燒刀子,兩碟花生米,獨自一人,在角落裡,自斟自飲起來。
他喝酒的樣子,很張揚,也很落魄,像一頭被趕出了狼群的孤狼,充滿了不甘和怨氣。
他的目光,則像雷達一樣,在酒館裡,飛快地掃描著,尋找著他的“獵物”。
很快,他鎖定了目標。
一個正和幾個手下吹牛打屁的、穿著灰色西裝的小頭目。
趙峰從百靈的情報裡,知道這個人。
他叫王三寶,外號“王麻杆”,為人貪財好色,又極好麵子,是丁公館行動隊裡,一個典型的、靠溜須拍馬上位的草包。
趙峰端著酒壺,搖搖晃晃地走了過去。
“砰”的一聲,他將酒壺重重地頓在桌上。
“這位,想必就是丁公館的王隊長吧?久仰大名!”
他的聲音,充滿了江湖氣。
王三寶被這突如其來的挑釁,搞得一愣。
他看著眼前這個麵生的、帶著幾分匪氣的男人,眉頭一皺。
“你他媽誰啊?”
趙峰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被煙熏得發黃的牙齒。
他沒有說話,隻是從口袋裡,拿出兩根金燦燦的小黃魚,不輕不重地,放在了桌上。
“我叫趙瘋子。以前,是跟斧頭幫王麻子混的。”
他指了指自己臉上的“刀疤”,“兄弟我,最近手頭有點緊,想換個碼頭,跟王隊長您,討口飯吃。”
王三寶看著那兩根金光閃閃的金條,眼睛都直了。
他臉上的警惕,瞬間被貪婪所取代。
在丁公館,像趙峰這種從其他幫派過來“投誠”的,並非個例。
這也是他們擴充實力的一種方式。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趙峰用他那早已爐火純青的演技,和從林薇那裡學來的心理學技巧,將王三寶這個草包,哄得心花怒放。
他不僅“貢獻”出了那份不痛不癢的假情報,更是將那兩根金條,不動聲色地,塞進了王三寶的口袋裡。
酒過三巡,兩人已經稱兄道弟起來。
“瘋子兄弟!你放心!”王三寶拍著胸脯,大著舌頭說道,“以後,你就跟我混!
我保證你,吃香的喝辣的!
走!哥哥今天,就帶你去我們丁公館,開開眼!”
趙峰的心中,冷笑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