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宣武帝那陣子,朝堂上有個活寶級人物——鹹陽王元禧。這位爺身份金貴得很,是皇帝的叔叔,還當著“上相”的大官,按說該是朝堂表率,結果他把“高官”活成了“高消費玩家”,日常操作能讓禦史台的人把筆杆磨禿。
元禧有多驕奢?家裡的廚子比朝廷禦廚還多,每天琢磨的不是治國良策,是“今天的烤羊要不要蘸西域來的香料”;府裡的姬妾能組個儀仗隊,穿的綾羅綢緞比皇後的禮服還花哨。更離譜的是貪財,地方官進京述職,不給他塞夠金銀珠寶,根本見不著他的麵,連下屬升職都得按“紅包厚度”排順序。朝堂上有人看不過去提意見,他倒好,斜著眼說:“我是皇室宗親,享受這點算什麼?”活脫脫把“囂張”二字刻在了腦門上。
宣武帝早就看這位叔叔不順眼,心裡跟揣了個算盤似的,天天算著怎麼收他的權,可沒找到合適的由頭。巧了,元禧自己送上門來了——他覺得身邊護衛不夠“排麵”,想讓領軍將軍於烈給他安排一隊羽林虎賁。這羽林虎賁是皇帝的貼身衛隊,皇家級彆哪是王爺級彆說要就能要的?於烈是個出了名的硬骨頭,當場就懟回去:“衛隊是護駕的,不是給王爺撐場麵的,這事我辦不了!”
元禧這輩子沒受過這氣,當場就翻了臉:“你個領軍將軍,還敢跟我叫板?”第二天一道令下來,直接把於烈貶到了恒州當刺史。恒州那地方在當時相當於“偏遠山區”,元禧擺明了是公報私仇。於烈氣得在家拍桌子,兒子於忠比他還機靈,湊到跟前說:“爹,這可是個好機會!皇上早就想收拾元禧,咱們不如趁這時候遞個話,把王權收回來!”於烈一拍大腿:“對!就這麼辦!”
於忠連夜進宮見宣武帝,一開口就把元禧的罪狀捋得明明白白:“王爺貪贓枉法不說,還敢動陛下的衛隊,現在又貶斥忠臣,再不管管,朝堂都要被他攪亂了!”宣武帝正等著這話呢,當下就和於家父子合計起對策。沒過幾天,宮裡要辦“礿祭”——這是古代祭祀祖先的大日子,皇族宗室都得參加。宣武帝覺得這是個“收網”的好時機,提前讓於烈帶了一隊精兵埋伏在祭典場地周圍。
祭典剛結束,宣武帝就叫住了元禧,還有另外兩位王爺元勰、元詳。元禧還以為皇帝要跟他商量大事,挺著肚子一副傲慢模樣,結果宣武帝清了清嗓子,慢悠悠地說:“最近朝堂事多,我想親自打理朝政,各位王叔就彆太勞累了。”接著就宣布:元勰一向體弱,回府靜養;元禧升為“太保”——聽著是個大官,其實就是個虛職,手裡的實權全沒了;隻有元詳還算受信任,當了大將軍兼錄尚書事,幫著處理政務。
元禧當場就懵了,張著嘴半天說不出話來,心裡直呼“完了”,可周圍全是於烈帶的人,他連反抗的膽子都沒有,隻能蔫蔫地領了旨。這場“權力交接”沒動一兵一卒,就跟唱了出戲似的,把元禧這隻“大老虎”給擼成了“紙老虎”。
可誰也沒想到,按下葫蘆浮起瓢。宣武帝把王叔們的權收了,自己又懶得天天處理朝政,轉頭就信任上了茹皓、趙修這倆人。茹皓是個宦官,嘴甜會來事,把宣武帝哄得團團轉;趙修更離譜,以前是個給人牽馬的,就因為陪皇帝玩得開心,居然當了大官。這倆人一掌權,比元禧還能折騰——收賄賂、任人唯親,把朝堂搞得烏煙瘴氣。以前大臣們還能吐槽元禧貪,現在連吐槽的膽子都沒有,隻能眼睜睜看著北魏朝政一天比一天衰敗,真是應了那句“趕走一隻壞鳥,又飛來一群麻雀”。
司馬光說
《資治通鑒》裡寫這段的時候,特意提了句“禧之驕奢,自致禍敗”,意思是元禧的下場全是自己作的。其實不光元禧,宣武帝也沒好到哪去——收了王叔的權,卻把權給了小人,這就跟把家裡的大門從一個賊手裡奪過來,又隨手交給另一個賊一樣。治理國家就像管院子,光趕走偷東西的還不夠,還得選靠譜的人看大門,不然院子早晚還得亂。
作者說
這場北魏權力變動,看著是“王爺鬥不過皇帝”,其實藏著個挺有意思的道理:權力這東西,就像手裡的沙子,攥得越緊越容易漏,可要是隨便扔出去,又容易砸到自己。元禧錯在把權力當“炫富的資本”,覺得身份高就可以為所欲為;宣武帝錯在把權力當“甩鍋的工具”,自己不想管,就隨便交給不靠譜的人。放到現在看也一樣,不管是職場裡當領導,還是家裡管事兒,光有“權力”沒用,還得有“會用權力的腦子”——知道該收的時候收,該放的時候放,更得知道該給誰、不該給誰,不然再大的家業,也經不住瞎折騰。
本章金句:權力不是用來撐場麵的砝碼,也不是用來甩責任的借口,而是把事做好的工具,用錯了人、用錯了地方,再大的權也會變成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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