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輕撫了一下匕首。
這把匕首是父王送給他的十五歲生辰禮物,他十分珍惜,一直不離身。
這次離開王府,他彆的都沒帶,唯獨帶上了這把匕首。
“老夥計。”
看著匕首,他心裡默默道:“今天要委屈你當一回屠刀了~”
安慰了兩句。
他下定決心,將刀對準了麋鹿屍體。
李木槿離遠了兩步,擔心血濺到她身上,冬天的衣服厚,弄臟了不好清洗。
不知道什麼時候。
王氏、趙氏和李當歸都走了出來。
四個人都目不轉睛的盯著朱振。
朱振遲遲不動。
過了很久……
李木槿:“???”
在搞啥?
難不成,他不會……
怎麼可能!
李木槿立馬否認了自己。
那這是……
是什麼?
是緊張。
朱振從小學武,八歲就在馬背上打獵,這十年來打的獵物大大小小上千隻。
他不是怕血。
而是,擔心屠宰不好。
這殺鹿是有講究的,各個部位的肉都要單獨歸置好,條是條、骨頭是骨頭……
他,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小王爺。
今天,第一次知道一頭牛有多少身體部位。
上午。
他硬著頭皮答應了李木槿的請求。
曾外祖父立馬帶他去找了裡正,由裡正介紹去了隔壁村的老獵戶家裡,用兩隻路上抓的野兔子和裡正的人情,讓他答應教他“解”鹿。
第一次實戰。
他左看右看,總覺得找不到下刀的地方。
但是。
周圍變化的視線告訴他,不能再拖了。
朱振心一橫,用力將刀刺進肉裡,沿著脊骨往下劃拉到頭,再由尾巴往上剝皮。
他眼神專注無比,腦子裡一直在回想老獵戶教給他的步驟……
這一番話動作在李木槿四人眼裡是行雲流水,一股高人的風範。
王氏小聲嘀咕:“這是殺了多少頭鹿啊~”
“還彆說。”
趙氏驚歎:“看他殺鹿,我一點兒不覺得血腥,反而覺得十分精彩。”
李當歸注意力在其他地方:“他這把匕首真是好,鋒利,劃開麋鹿的皮毛就像是在切豆腐一樣……”
鹿皮是不燙的。
這個皮毛可以用來做大氅、披肩、靴子、褂子……價值不菲。
李木槿聽著,心裡樂嗬,無厘頭的想道:“就憑著這副手藝,朱振到現代都能當個大網紅~”
不對。
當什麼大網紅?
他長了這麼一張臉,有的是富婆想要喂他吃軟飯。
朱振一向有悟性。
從小學武,都是看一遍就能學個七七八八。
此刻。
他專心致誌。
半個時辰,就將整頭麋鹿分屍完畢。
他從懷裡掏出白色的棉布,瀟灑的擦掉了匕首上的血跡,放回劍鞘。
看向李木槿幾人:“好了!”
王氏讚歎:“真厲害啊!朱振,實在是辛苦你了。”
趙氏附和:“是啊~”
李木槿看著他白皙修長的手指,上麵布滿了血色,有些彆樣的美感。
“我去給你打盆水洗手。”
轉身就走。
因此,他沒有看到朱振看向她有些莫名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