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宇掛斷電話,將手機隨手放在床頭櫃上,沒有再看一眼。
走到衣帽間,換上一套西服後,蕭宇深吸一口氣,轉身走出臥室。
客廳裡。
幾名警察正站在沙發旁,為首的中年警官看到走來的蕭宇,眸光立刻冷了下來。
“我就是蕭宇。”
蕭宇走到他們麵前,神色平靜,開口問道:“幾位找我何事?”
“何事?”
中年警官冷笑一聲,上前一步,從隨身的公文包裡拿出一張折疊的紙。
上麵印著“傳喚證”三個黑體大字,蓋著廣市公安局的紅色印章。
“根據恒太集團舉報,你惡意汙蔑恒太集團財務造假,造成了無法估量的經濟損失。
現在,我們依法請你回廣市警局配合調查。
希望你能識相點,主動配合,彆讓我們動手。”
蕭宇低頭瞥了眼那張紙,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弧度。
“汙蔑?”
蕭宇緩緩抬眸,目光落在中年警官臉上,聲音裡滿是不屑:
“我倒想問問,我所向媒體提供的信息有錯嗎?”
恒太集團難道就沒有資不抵債?”
“蕭宇!”
中年警官臉色一沉,冷聲道:
“我們現在不是來跟你辯論的,是依法執行公務。
這份傳喚證具有法律效力,你必須跟我們走!”
“法律效力?”
蕭宇用充滿譏笑的目光盯著對方,伸手碰了碰傳喚證的邊緣,指尖傳來紙張的冰涼。
“我倒是想問問,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傳喚證,是基於充分的調查證據,還是僅憑恒太集團一紙舉報就倉促開具的?
如果是後者,那這‘法律效力’,是不是也太廉價了?”
”胡攪蠻纏沒有用。”
中年警官臉色鐵青,伸手一把將傳喚證塞到蕭宇麵前:
“我沒時間跟你在這裡摳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