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小美見我都這樣說了,拿出手機,撥通了常歡的電話。
電話響了很久才被接通。
付小美開了免提,聽筒裡傳來常歡有些沙啞的聲音,“喂?”
“歡歡,是我。”付小美的聲音溫柔了下來,“我和一個老朋友在北環咖啡廳,你過來一起坐坐吧?”
“老朋友?誰啊?”常歡的語調有些不耐煩。
“你來了就知道了,保證是驚喜。”付小美朝我擠了擠眼。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似乎在權衡,“行吧,地址發我。”
說完,不等付小美再開口,她便“啪”地一聲掛斷了電話。
付小美無奈的看了我一眼,“這下知道了吧,自從她嫁給了那個姓霍的,就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簡直把自己當成舊時代的少奶奶了,還要三從四德!”
我笑了笑,沒說什麼。
等待的時間裡,我和付小美有一搭沒一搭聊著天,但我們倆都有些心不在焉。
大約過了二十分鐘,一個纖細的身影推門而入。
我抬頭看了過去,進來的人穿著一條價格不菲的香奈兒連衣裙,外麵套著一件白色的小香風外套,手裡拎著最新款的愛馬仕鉑金包。
一身的珠光寶氣,本該是貴氣逼人,可穿在她身上,卻顯得無比的違和與詭異。
因為那個人實在是太瘦了,瘦得像是一具行走的骨架,仿佛一陣風就能把她吹倒。
那條本該優雅合身的連衣裙,穿在她身上,空蕩蕩的,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我幾乎不敢認,那真的是常歡嗎?
那個當初在園區裡,吃得那麼差,她臉頰上還有些嬰兒肥,眼前的這個人,臉頰深深地凹陷了下去,顴骨高高地凸起,皮膚呈現出一種毫無血色的蠟黃。
這哪裡是嫁入豪門的闊太太,這分明就像剛從哪個難民營裡逃出來!
付小美不動聲色瞥了我一眼,示意她沒有騙我吧。
更奇怪的是,隨著常歡離我們越來越近,一股刺骨的寒意撲麵而來。
我能看她的身上纏繞著一層濃鬱的黑氣,那雙空洞無神的眼睛下方是兩個黑眼圈,比國寶大熊貓的還要濃鬱,青黑的顏色像是用墨汁畫上去的一樣。
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吸毒了呢……
常歡到底經曆了什麼?
她在我對麵的位置坐下,將那隻嶄新的愛馬仕包隨意放在一旁。
“小朝!”她欣然笑道,“你怎麼不跟我說是你啊!早知道是你,我就飛奔過來了!”
她說著,伸出那隻幾乎隻剩下骨頭的手,想要來拉我。
指尖相觸的瞬間,一股徹骨的寒意順著我的皮膚,直往骨頭縫裡鑽,像是握住了一塊剛從冰櫃裡拿出來的凍肉。
我強忍著不適,臉上擠出一個笑容,“常歡,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