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23日,16點50分,全山刑偵大隊會議室。
參與偵辦121案的所有外勤人員集結完畢,等待開啟第二次案情分析會。
煙槍們相互散了一輪又一輪的煙,嘴上也是一根接著一根不停。
不抽煙的那些則各自做著各自手頭上的事情,有在筆記本上寫寫畫畫的,有靠在桌上睡覺閉目養神的,也有人乾脆什麼都不做,呆呆地望著窗外。
望著窗外出神的人是宋茜,臉上帶著肉眼可見的低落。
昨天下午,她和朱愚把縣裡有婦產科的4家醫院跑了個遍,找到了3個滿足他們推論條件的家庭。
其中2家住在縣城邊上的三浜村,另1家則住在離縣城較遠的庭林鎮。
庭林鎮那1家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畢竟沒啥人會跑去10幾個公裡外的縣城買本鎮上就能買到的東西。
但向來嚴謹的宋茜還是給庭林所的餘光明打去了電話,拜托他幫忙調查。
打完電話後,朱愚和宋茜直接把車開到了三浜村委,請求村支書幫助調查。
村支書於大海非常配合兩人的工作,沒一會兒就打聽清楚了2家的情況。
“於廣泉是孩子的爸爸,家裡住在我們村3組,在縣裡的農具站上班,但是他到現在都沒給小孩辦滿月酒。”
“另一個陳文明的是孩子的爺爺,住在我們村5組,是個菜販子,他們家20號那天剛給孩子辦了滿月酒。”
鑒於陳文明的情況和推斷高度吻合,兩人立即向張慶峰做了彙報。
張慶峰立刻派人趕到三浜村支援抓捕,兩人成功將陳文明帶回了局裡。
回到局裡後,兩人立即開始了對陳文明的審訊。
直到那時,宋茜還沉浸在抓到犯罪嫌疑人的喜悅之中。
可審訊的進展卻出乎了在場所有人的意料。
宋茜:“1995年1月21日早上6點的時候你在哪裡?”
陳文明:“我在金龍街,在一家雜貨店裡,老板娘姓張......”
宋茜看了眼身邊的朱愚,發現對方也是滿頭的問號,她壓根沒想到陳文明竟然會痛快承認自己去過張桂蘭的店裡。
宋茜:“你去那裡做什麼?”
陳文明:“去退香煙,我孫子辦滿月酒的時候問老板娘買了20條中華,剩了2條多沒抽完,我就去找老板娘退了2條。”
宋茜記得那張訂貨單的數量,2的條件的確對得上,她再次轉頭看向朱愚。
朱愚知道她那是在向自己求助,當即接手問道,“為什麼這麼早就去退貨?”
陳文明:“警察同誌,我是個販菜的,五點半以前要把新鮮的蔬菜送到全山菜場,送完以後沒事我就直接去找張老板了,省的下午再跑一趟。”
朱愚:“你到達張桂蘭雜貨店的時候,店門開著嗎?”
陳文明:“沒有,她還沒開門,我敲了幾分鐘門張老板才給我開的門。”
陳文明:“你們不信可以去問張老板,我真的沒說謊啊警察同誌。”
朱愚仔細觀察著陳文明的麵部微表情,並沒有任何變化,那意味著陳文明說謊的概率不大。
心裡想歸想,朱愚行動上並沒有放鬆,重重拍了一下桌子吼道,“陳文明,你不要在這裡裝瘋賣傻!我們為什麼找你你心裡清楚!”
陳文明被嚇得愣了一下,隨即似乎是下定了決心,帶著哭腔說道,“我錯了警察同誌,我不該一把年紀還去鑽洗頭發......”
“......”
陳文明的表現出乎了在場所有人的意料,他甚至說自己並不知道張桂蘭死亡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