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裡的日子,像化了凍的溪水,看似平靜,底下卻已暗流湧動,預示著真正的春天不遠了。
孟禮歡在家過了幾天清閒日子,陪孩子、幫家務,偶爾去江邊鑿冰釣釣魚,去山邊溜達溜達,身心都舒坦了不少。
那份對家庭溫暖的眷戀,似乎真的要把從前那個野馬般的性子給拴住了。
然而,樹欲靜而風不止。
這天下午,孟禮歡正拿著刨子,在院裡給丫蛋那艘隻完成了一半的木頭小船打磨拋光,院門外傳來幾聲流裡流氣的口哨聲,隨即探進兩個腦袋。
“喲!歡子!擱家貓著呢?可真成了模範丈夫了!”一個穿著時髦的雪花呢大衣、頭發抹得鋥亮的高個青年笑著走進來,是孟禮歡以前在公社混日子時認識的狐朋狗友,叫孫二狗,外號“瘦狗”。另一個矮胖些,穿著皮夾克,是趙四,外號“胖頭魚”。
這兩人以前和孟禮歡一樣,都是遊手好閒的主,後來孟禮歡重生後洗心革麵,專心打漁狩獵,就跟他們疏遠了。沒想到今天找上門來了。
孟禮歡放下刨子,拍了拍身上的木屑,笑了笑:“二狗,四兒,啥風把你倆吹來了?年過完了?”
“過完了過完了,在家待得骨頭都鏽了!”孫二狗湊過來,遞上一根帶過濾嘴的“大重九”香煙,這煙在當時可是高檔貨。“我說歡子,你現在可是咱這片的名人了!又是打大魚又是獵黑瞎子的,沒少掙吧?咋還窩在家裡擺弄這小孩玩意兒?”
孟禮歡接過煙,卻沒點,彆在耳朵上:“掙啥錢,糊口唄。閒著沒事,給孩子做個玩具。”
趙四在一旁擠眉弄眼:“得了吧歡子,跟哥們兒還裝?誰不知道你現在是咱這兒的這個!”他翹起大拇指,“哥們兒今天來,是有好事想著你!帶你去開開眼!”
“啥好事?”孟禮歡心裡警惕起來,麵上卻不動聲色。
“縣城新開了家‘百樂門’歌舞廳!聽說過沒?裡麵老帶勁了!”孫二狗壓低聲音,一臉神秘和興奮,“有彩燈,有能轉的球燈disba),喇叭裡放的都是鄧麗君、張帝的歌!還有好多城裡的時髦姑娘,穿著裙子,能摟著跳舞!那家夥,那小腰…嘖嘖!”
他描述得唾沫橫飛,趙四也在一旁添油加醋:“是啊歡子,咱哥們兒現在也是見過世麵的人了!老在屯子裡有啥意思?那才是爺們兒該去的地界!喝喝小酒,跳跳舞,那才叫生活!走吧,哥們兒請客!”
孟禮歡聽著,心裡本能地有些排斥。他上輩子最後潦倒,跟沉迷這些場合不無關係。重生回來,他發過誓要遠離這些。但另一方麵,孫二狗的話又像一根小羽毛,在他心裡最躁動的地方輕輕搔了一下。男人嘛,尤其是他這年紀,血氣方剛,又剛經曆了寒冬的壓抑和年節的喧鬨,內心深處那點尋求刺激和新鮮感的心思,被勾了起來。再加上最近被管得嚴,心裡那點逆反和“放鬆一下”的念頭也開始冒頭。
“不了吧,”他猶豫著拒絕,“家裡還有事,孩子也…”
“哎呀!啥時候變成妻管嚴了?”孫二狗激他,“就出去一晚上!玩玩就回來!怕啥?嫂子還能吃了你?你現在是大老板了,不得有點應酬?”
“就是!歡子,你可不能有了錢就忘了兄弟啊!不夠意思!”趙四也跟著起哄。
被兩人這麼一唱一和地擠兌,加上自己心裡那點蠢蠢欲動,孟禮歡那點警惕心漸漸被壓了下去。想想也是,就出去玩玩,能咋的?自己現在又不是上輩子那個窮光蛋,有分寸就行。
“成…那就去看看?”他遲疑著,最終還是鬆了口。
“這就對了嘛!走!”孫二狗和趙四大喜,一左一右拉著他就往外走。
跟王秀娥和韓晶晶隻說以前的朋友來找,出去聚聚,晚上可能晚點回來。王秀娥皺了皺眉,但看是白天,也沒多說,隻叮囑少喝酒。韓晶晶眼神裡有些擔憂,但也沒攔著。
三人騎著自行車,一路吹著口哨到了縣城。那家“百樂門”歌舞廳開在一條相對偏僻的街上,門臉不大,但掛著閃亮的霓虹燈招牌,在傍晚的天色下格外醒目。裡麵傳出節奏感強烈的音樂聲,確實與屯子裡寂靜的夜晚截然不同。
買票進去,一股混合著煙味、酒氣、廉價香水味和汗味的熱浪撲麵而來。燈光昏暗,隻有中間那個旋轉的球燈折射出零星的光斑,晃得人眼花。台上有個穿著喇叭褲、花襯衫的男人抱著吉他,對著麥克風嘶吼著不成調的流行歌,台下舞池裡,幾對男女摟抱在一起,隨著音樂笨拙地搖晃著身體。周圍散落著一些小桌,坐著些打扮時髦的年輕人,抽煙喝酒,大聲說笑。
這場景對孟禮歡來說,既陌生又帶著一種莫名的吸引力。他被孫二狗和趙四拉著在一張角落的小桌坐下,要了幾瓶啤酒和一盤瓜子花生。
“咋樣?帶勁吧?”孫二狗得意地問,眼睛卻不停往舞池裡那些穿著鮮豔、畫著濃妝的姑娘身上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