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沒有再回咖啡店,而是各自回家。
沈川帶著航航先回來了,這會兒小家夥正在忙碌地和另外一群小夥伴玩。
“二叔呢?”
沈墨下車就看到了小沈航,小家夥響亮地回道:“阿哥,老爸去買菜了!他說今朝是個好日子,要做好吃的!”
“好!阿哥去掌勺!”
沈墨現在有廚藝傍身,正是想要顯擺的時候。
隻是剛一回頭,小沈航就替他炫耀上了:“我阿哥很厲害的!他什麼都會……”
沈川買了排骨回來,和沈墨一起剁得砰砰響;沈墨特意留了幾根長的,沈川不理解。
“分開好了呀。”
“航航會喜歡吃的。”
沈墨把排骨洗乾淨,碎骨清理掉,開始焯水準備製作;沈川在擇菜,晚上一定要有個蔬菜。
“哎,囡囡說的那個專利什麼的,申請了沒有?”
“申請了,專利局的同誌說要半年才能下來。”
“應該能賺不少鈔票吧?”沈川覺得可以,因為他是賣咖啡的,覺得這個東西會很好用,應該會有很多人想用,隻是一毛錢一組的價格太貴了。
沈墨也覺得貴,但現在可是1992年,這種東西還算稀罕物,隻能把它給攤到成本裡。
“應該可以……專利局的同誌說,我的專利應該可以申請二十年的保護期;至少也可以十五年。”
“二十年?”沈川高興了:“那不是要賺到2013年了?”還有半年的申請期,沈川就沒給算,直接從明年開始算了。
二十年不少了,沈墨挺知足;但就像專利局的同誌提醒的一樣,從今天開始,他就要準備打官司了。
許月芳下了班,到樓下看到兒子玩得忘乎所以,身上沾滿塵土而不自知,便伸手把兒子的耳朵拎了起來:“哦呦,這一身的土……你爸和你阿哥回來了沒有?”
小沈航歪著腦袋墊著腳,以減輕耳朵的痛苦:“哎喲哎喲……回來了,在燒菜了!”
“跟我上去!”許月芳把他給提溜上去了。
到了家門口,許月芳就聞到了不一樣的味道。
“哦呦,今朝什麼日子?燒這麼多的排骨呀?哎,小墨,怎麼還有幾根這麼長?”
“留給航航的。”沈川替侄子回答了,他興衝衝地說道:“老婆,你沒想到吧?小墨下午去申請專利了。”
“專利?發明東西了?”
“設計了一個杯蓋給二叔的店裡用,估計要半年才能批下來。”
“什麼杯蓋?”許月芳把兒子鬆開了,小家夥沒有先摸耳朵,先摸了摸屁股,他湊到沈墨旁邊,鬼鬼祟祟地說道:“阿哥,今晚我和你一起睡吧……”
沈墨拍了一下他的小屁股:“可以,阿哥給你講故事。”
小家夥看著大人們情緒不錯,又溜下去玩了;今晚不用和老爸老媽睡,能躲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