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衛民又在港島待了三天時間。
周國良在高盛公司附近的老寫字樓上租了一間不到十平方的辦公室,一個月租金兩百港幣。
陳衛民看了看辦公地點後,就開始準備回京的事。
很遺憾,陳衛民已經沒錢給家人朋友帶禮物來。
“老周,我大概七八月份再來一趟,到時候咱們還是投資日經225,最近你多關注日經股指和日元彙率哈。”
“老板你放心,保證完成任務,對了,要給你發工資嗎?”
“避稅?”
“是的。”
“做吧,和你差不多就行。”
周國良把陳衛民送過關口,這次回來,陳衛民的身份立刻就變了。
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找人開介紹信坐飛機。
因為陳衛民直接把港島實業的公章、注冊證書拿走了,隻給周國良留下來稅務登記證。
港島一般不承認公章的法律地位,周國良和陳衛民的簽字,反而比公章更有法律效力。
當然,周國良的簽字權也被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像是大規模從公司提取現金,隻認陳衛民簽字。
過了關後,陳衛民給胡大海拍了個電報,讓人去機場接他,用光明實業的介紹信買了機票,直飛京城。
胡大海帶著劉偉親自到機場接機。
“老板,這麼快就回來了?”
陳衛民笑道:“事比較順利,就提前回來了,家裡怎麼樣?”
“白酒已經入倉庫了,但是罐頭和手表還得十天左右。”
“好,胡經理,辛苦了。”
回到燈草胡同,父母看到陳衛民回來,少不得埋怨了幾句。
“對了,昨兒徐燕傳話說,楊春蘭到處找你,好像有什麼急事。”
陳華亭一說完,劉翠芝不高興的說道:“不是不讓你說嗎?你怎麼又說了?我看楊春蘭就不是好孩子,你少禍害咱衛民。”
陳衛民笑道:“媽,放心吧,我心裡有數,我保證,楊春蘭一定不會成為你的兒媳婦,這總放心了吧?”
“這還差不多。”
從早上離開港島到下午四五點回到京城,陳衛民一直在路上奔波。
吃了點東西,陳衛民就睡著了。
第二天,陳衛民去了一百號院。
公司又增加了一個新人。
胡大海招聘了一個會計,叫王杏,五十多歲的年齡。
“什麼關係?”
胡大海小聲說道:“市計委主任王來寧的親姐姐。”
陳衛民豎了個大拇指,“胡經理,乾的漂亮,對了,市裡對外資投資有什麼規定沒有?”
“港島公司辦好了?這麼快?”
“直接買的現成的公司,這是資料。”
陳衛民把光明實業的資料遞給胡大海,“你說,咱們能不能成立一個燕京公司?沒公司很不方便,尤其是收錢,用現金太麻煩了。”
“資料交給我,我去辦。”
“好,對了,胡經理,你有護照嗎?”
“有。”
“那行,下一批,你也去蘇聯看看,熟悉一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