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誌遠當即蹦了起來,“你意思是,都怪我?行,既然我這麼沒用,那你自己回娘家吧!”
初二回門子,都是成雙成對的,除了寡婦。
海市的習俗,出嫁的女兒,如果成了寡婦,是不興初二這天回門的,不吉利。
不是不讓回娘家,隻要不在初二這天,其他日子隨便挑。
宋玉梅多少年沒在初二回過娘家了,總覺得抬不起頭來。
好容易再婚了,指望著今天帶張誌遠回去揚眉吐氣,誰想到張誌遠來這一手。
“張誌遠,你有意思嗎?你家裡人昨天來鬨,和今天跟我回門有啥關係?你就是胡攪蠻纏!”
張誌遠氣頭上,宋玉梅說啥他都認,就是為了氣宋玉梅,“我就是胡攪蠻纏,咋了?”
宋玉梅也堵上氣了,張誌遠這樣鬨,不就是覺得今天必須他陪她回娘家,不然她沒麵子嗎?
他真以為沒了他,她就不能回娘家了?
反正有結婚證,她已經不是寡婦了,今天她還就自己回去了,倒要看看能咋滴。
宋玉梅陰沉著臉,不搭理張誌遠,自己換出門的衣服,就穿年前買的那件新衣服好了。
本來想著化化妝,一賭氣,用散粉把臉塗的白白的,眉毛畫的黑黑的,嘴唇擦的血紅血紅的,過年呢,喜慶。
最後拎著包和幾個袋子,開門的時候,最後通牒似的問了一句,“你真不跟我回去?”
張誌遠當然說,“我就不!”
以前張誌遠這樣孩子氣的鬨,宋玉梅總覺得好玩,現在看來他就是個混不吝。
宋玉梅哐的一聲關上門,走了。
張誌遠昨天被張向遠一家,叔公,陳家人,吵的頭疼,今天正好家裡沒人了,他清閒一天。
可巧家裡有不少昨晚的剩菜,熱菜他還是會的,中午自己熱了吃。
就算跟著宋玉梅回娘家,都未必有這麼好的夥食。
那家館子的魚,做的真是一絕,想想就直流口水。
這幾天沒看報紙,都堆在窗台上,正好拿來打發時間,同時弄塊魚肉來,算是零食。
報紙配零食,最能打發時間。
而且魚不像豬肉,必須加熱,涼著吃也不會鬨肚子。
張誌遠去碗櫥裡找魚,啥也沒找到。
不光魚,昨天所有的剩菜都不見了。
不對呀,程煥煥早上把剩菜都熱了,好多呢,他們隻吃了不到四分之一,剩下的明明見到宋玉梅放回碗櫥裡了,咋沒了?
張誌遠把碗櫥頂上,碗櫥底下都看了,都沒有。
索性全屋大搜索,連張書平屋裡也看了。
反正就是不翼而飛了。
忽然,張誌遠一拍腦門,“哎呀,這個娘兒們!”
宋玉梅臨走前,在碗櫥那裡鼓搗了好一會,他沒留神。
她臨走不是拎著好幾個袋子嗎,還問他是不是真的不跟她回娘家。
肯定是宋玉梅故意把剩菜都帶走了,故意讓他沒的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