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對旁邊的王承恩說道“老王,我說你記。”
“是,王爺!”王承恩找來紙筆,示意李默可以開始了。
李默向崇禎行禮,“大哥,我提出的宗室改製章程,其核心內容可概括為以下七點:一、經濟自立
1.全麵參與四民之業:要求所有宗室成員無論爵位高低)必須從事士、農、工、商中的某一職業,徹底廢除“食祿而不治事”的舊製。
2.停發祿米與莊田:除未成年宗室由朝廷供養至及冠外,成年宗室不再領取祿米,原賜莊田收歸國有,改為租賃經營。
二、教育體係革新
1.設立宗學與武備學堂:建立專門學府,教授經史子集、算術、律法、火器製造等實用課程,同時強化軍事訓練。宗室子弟需通過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部分特權。
2.強製科舉與職業認證:規定宗室子弟必須參加科舉或職業技能考試,未通過者不得襲爵,需自謀生計。
三、兵役與身份隱匿
1.全民服役製度:宗室子弟不分男女)年滿十六歲需服兵役三年,編入忠勇軍,隱瞞身份,違反者以軍法論處。
2.軍功晉升通道:服役期滿後,表現優異者可獲得武職或爵位晉升,但不得擔任高級將領,防止兵權集中。
四、特權規範化
1.保留有限特權:保留見官不拜、司法審判特殊程序等基本特權,但廢除免稅、乾預地方政務等不合理權力。
2.罪加一等原則:宗室違法犯罪按平民同等罪名的加倍懲罰論處,由刑部和宗人府共同審理。
五、皇室發展基金
1.商業股權分配:在神州商會預留三成乾股,收益作為“皇室發展基金”,用於賞賜在經濟、教育、兵役中表現突出的宗室。
2.動態管理機製:基金由財政部與宗人府共同管理,每三年審計一次,確保資金用於扶持創業或教育補貼。
六、海上貿易參與
1.優先入股政策:未來海上貿易開啟後,宗室可通過投資商船或擔任貿易代表參與,但需遵循市場規則,自負盈虧。
2.貿易監管製度:都察院監管宗室參與的貿易活動,嚴禁利用特權壟斷航線或走私。
七、爵位的晉升與下降
1.宗室子弟對大明有突出貢獻的,如通過科舉成為縣令,造福一方百姓的;攻城先登的;一年納稅百萬的,都可以向宗人府提出申請晉升爵位,由內閣進行裁決。
2.本身是親王、郡王爵位的,本人或者後人無特殊貢獻的,子孫承襲爵位後自動降一級爵位。
3.為保證國家體麵,親王和郡王的護衛由禦林軍負責,親王50人,郡王30人,每半年輪換一次。
我的核心邏輯是“以貢獻換特權”,通過強製勞動、教育提升和經濟獨立,將宗室從財政負擔轉化為社會生產力。”
崇禎在一旁聽得入神,在心裡合計李默的提出的建議。
李默靜靜的等待著崇禎的決斷。
崇禎向李默提出難題“李默,此法雖好,但朝堂阻力頗大,還需要麵對宗室的激烈反抗和地方官員的陽奉陰違。”
李默冷哼一聲“大哥,現如今兵權、財權都掌握在您手裡,利國利民的政策就該強硬推行,你管那些腐儒作甚?
至於宗室的反抗,更好辦!誰反對就把誰除籍!”
崇禎還在猶豫“這…不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