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特·米勒的年均產量之所以如此之高,是因為采用流水線的方式與合著者寫作,故事基本上取材於現實中發生的犯罪案件,通常都會有一些驚悚、獵奇、黑暗的元素在裡麵,閱讀門檻很低,種種因素,使得有著固定且較為龐大的讀者群體。
可以說是十分商業的書,就像那些快銷服裝品牌。
再加上出版商的良好運營和營銷,他的書有好些都被改編成電影和電視劇,通過影視的影響反哺給了書籍,為他的名氣和銷量不斷積累,造就了他現在的天王地位。
因此將近一百本作品裡,刨除掉一大半不值得浪費時間看的水貨,剩下的一小半裡,再剔除一半的可看可不看平庸之作,剩下的部分才稱得上是精品,應該也是他的自信之作。
你以前也被他故事裡的那些獵奇的、驚悚的片段吸引過,隻是每次看完後就拋之腦後,就好像你的大腦皮層變得十分平滑,那些故事情節滑滑梯一樣“呲溜”一下從上麵滑走了,不留絲毫痕跡。
他這接近一百本書裡,偵探都是同一個人,卻沒能給觀眾留下任何深刻的印象,是一個很普通的偵探,儘管你能感覺到他一直試圖讓他飽滿起來,給他增添了很多細節,試圖讓他活過來,但是沒有卵用。
所有讀者的目光都隻會聚焦在他的驚悚和獵奇部分,畢竟讀者看他的書就是衝著這些來的。
而他塑造的平庸偵探根本無法把人的注意力從這些上麵轉移開,也許哪天他給偵探換了個名字,讀者都不會馬上發現。
其實這是自古以來大部分推理小說都難以避免的一個硬傷,那就是偵探的魅力和案件難以達到同時的精彩,一旦非要花大量筆墨在偵探身上卻沒有足夠魅力,反而會讓觀眾厭煩。
因此大部分推理小說家的重點都會放在案件和犯罪嫌疑人身上,這樣能避免重大失誤。
你能感覺到埃特·米勒很想突破這一點,隻是能力有限,至今沒有什麼效果。
那麼如果他看到《福爾摩斯探案集》呢?
這個同時將偵探的魅力和案件緊密連接的故事。
這位偵探的魅力,在後來甚至超越了案件本身。
在另一個世界裡,“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偵探被創造出來後,就幾乎讓所有推理小說的偵探失去了姓名,他成為了立於所有偵探頂端的王一樣的存在,在往後一個多世紀中,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其魅力之誇張,甚至在後麵這個角色被作者寫死的時候,市民在帽子上佩戴黑紗,如同為一位真實存在的偉人逝世而哀悼,報紙上出現了充滿憤怒的訃告,編輯部收到了潮水般的抗議信,讀者衝進編輯部打砸,人們憤怒地指責作者是“殺人犯”。
甚至有紳士太太在街上用雨傘敲打作者。
就連當時的英國女王都公開表示對此感到失望。
可謂是文學史上最激烈的讀者反抗,史無前例的公眾反應。
巨大的壓力之下,作者最終不得不想辦法複活了這個角色,才平息了眾怒。
你在閱讀這個故事的時候,也立馬愛上了這個角色,除了想讓埃特·米勒好看,你也很想讓所有人都認識福爾摩斯。
你迫不及待地投入了創作之中。
另一邊,桑妮回到出版社後就一直憂心忡忡的,跟老板說了這事。
老板原本聽說你有新書計劃了還很高興,下一秒聽到你是被埃特·米勒激的要寫推理小說,嘻嘻就變不嘻嘻了。
“桑妮,你怎麼不攔住她!”老板開始焦慮得在辦公室裡轉來轉去了,“本來轉型就很難,還一轉就往推理小說轉,埃特·米勒是個混蛋,可也確實在那裡杵著呢,她去撞擊,萬一頭破血流怎麼辦?”
“上帝,小孩真是沉不住氣,桑妮,你當時就該倒那混蛋一腦門咖啡!”
學者出版社這幾年靠著《哈利·波特》係列賺到了金山銀山,已經是全美最大的出版巨頭了,從股東到編輯,各個都吃足了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