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和沈星一樣為西方人準備的。
這狗日的是個典型的神棍,一般的神棍是做不到他這等地步的。
如今大明之外的地界信仰體係還未統一,英國人的殖民也才剛剛開始。
各民族各地域的宗教信仰,正處在腥風血雨殘酷的爭鬥階段。
大明把這個神棍撒出去,那結果想想都會覺得有趣。
大明的神,或者準確的說是華夏的神缺少西方那種唯一性。
因為華夏的神都是功能性、選擇性的被信仰。
要生孩子去拜送子娘娘、要科舉去拜文昌帝君或者孔聖、做生意給財神燒香,出海打漁拜媽祖....
就是需要什麼就拜什麼神,就連殺人越貨的東西跑路都會給真武大帝上炷香。
祈求自己一路平安彆被官府抓了。
但平時的時候,連理都不理這些所謂的神明。
這一點和西方乃至中東無時無刻的祭拜禱告,截然不同。
但華夏的神明多如牛毛,而最適合出海接受西方蠻夷崇拜的莫過於三清祖師以及玉皇大帝。
而葉震春的活乾明白了,他的成就甚至還要在開疆拓土的將軍之上。
所以崇禎才會告訴他,你是朕的欽天監正。
是注定要青史留名的。
葉震春走之前,崇禎賞了他三千兩銀子,將他家裡的窗子全部換上了玻璃。
這家夥是個難得的清官,他家裡真的就三百多兩銀子過的很是拮據。
史書上對葉震春的記載少之又少,甚至隻是一筆帶過。
但此刻的老葉,注定要在曆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他的命運也因為崇禎而發生了巨大改變。
崇禎依舊坐在長廊裡,眉頭緊皺的看著手裡的這份東西。
這份東西來自曹明漪。
據她奏報,大明京師富貴女眷儘皆纏足。
華夏曆史上的陋習很多,但纏足絕對能排到前三。
而且纏足的習俗最早能追溯到五代十國時期,有認為南唐李煜是纏足習俗的最熱衷的推動者。
到了宋代,纏足的習俗從宮廷流向民間。
到了宋朝中後期,纏足多為舞女應用。
到了明朝,纏足開始在上層社會大麵積流行,且最早就是從太祖時期的宮廷開始的。
但明朝的纏足和滿清的不同,明朝纏足是因女子的鞋子款式前尖後窄,女子纏足是為了腳沒那麼寬能完美的貼合鞋子的款式。
純純的隻為美觀。
但滿清的纏足則是慘無人道生生將腳骨折斷,變成所謂的三寸金蓮。
莫提那畸形的腳掌,就是那所謂三寸金蓮的鞋子看上一眼都讓人毛骨悚然。
滿清之所以嚴令女子纏足,也根本不是為了什麼所謂的美觀。
而是避免逃跑。
大腳女人可以拎著包袱就跟男人跑路,但小腳女人不能。
這是一種統治的手段。
妻兒在你就不敢反也不敢跑,隻能被動的接受著永無止境的盤剝壓迫。
而滿清入關的統治手段遠不止於此。
他們甚至切去漢族男童的右手大拇指。
令其無法握刀反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