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你牛逼,你的上司也沒能乾掉你。
那麼恭喜你,這次要對你出手的則是六部的大佬了。
所以不是陛下不殺人了,隻是不再當堂親自動手殺人了。
而更讓所有人心裡繃緊了一根弦的,是最近刑部尚書親自審理了一件案子。
這件事被做成專題印發到了明刊上,看似是記錄刑部尚書大人的工作日常,但聰明人看完這份專題後個個閉目沉思。
這件案子很小,小到根本沒資格被刑部尚書大人過問的地步。
京城一名商人醉酒,強行將家裡的丫鬟拉進房內糟蹋了。
這算不得什麼事。
嚴格來說,這在大明根本就不算事。
按明律,丫鬟一旦簽下賣身契且在官府報備之後,其便成為了主人的私產。
可隨意支配其勞作、甚至是轉讓贈與他人丫鬟無權拒絕。
主人有權力支配丫鬟的婚配,如配給自己的家奴為妻,亦或者贈婚給他人或收為妾室之類,丫鬟也同樣無權拒絕。
主人可對丫鬟行使合理的責罰,如鞭打或罰跪,但不得隨意處死。
命令規定,無故殺死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
這還是明初時定下的刑罰。
到了明中後期,則變成了罰銀了事。
崇禎看到這裡的時候冷哼,當真是好嚴厲的懲罰。
無故殺死丫鬟侍女給點銀子也就拉倒了,沒人追究也沒人敢去追究。
而錦衣衛聯合東廠以及五城兵馬司,奉命探查送回的結果更讓崇禎的眼底閃過一抹濃濃的殺氣。
從天啟元年開始至天啟七年,隻京城一地被無故杖斃殺死的丫鬟侍女的數量就達到了恐怖的一千七百多人。
京城之內沒有人口牙市,但經營人口生意的店鋪多達三百多家。
而這三百多家京營人口的店鋪,全部都有朝廷頒發的官牙憑證。
如果發放這些憑證的是某個官員,甚至是內閣大臣崇禎也會直接手起刀落。
但問題是...大明的皇帝奇葩多不勝數。
這隻京城便多達三百多塊官牙憑證,是嘉靖老祖在位時確立的,也是他主持把這官牙憑證賣出去的。
想追究責任,第一個就要刨了嘉靖的墳。
這就是沈星不回答崇禎如何改良明律的原因,因為在那逼看來,大明現在很多問題都是明律造成的。
崇禎不在乎什麼名聲,他要的是解決問題。
而且他很清楚徹底推翻明律不可取,律法這東西隻能一點點去完善革新,而不是推倒重來。
在他看來。
那他媽不是你們的花倆錢買去的丫鬟侍女,那是朕的子民!
是大明的女孩,是大明戰兵的娘親!
喝點逼酒撒個酒瘋就能隨意打殺,醒酒了給倆糟錢就把事抹平了。
你們這群雜碎最好祈禱朕哪天彆喝多了撒酒瘋,朕要是撒酒瘋弄死你們連花錢抹平的步驟都省了。
崇禎放下明律眉頭微皺,張鶴鳴早就送來奏報,詳細闡明了揚州瘦馬的詳細來曆和經過。
揚州瘦馬,這同樣是具有大明特色的產物。
從民間選擇樣貌根骨姣好的女童培養,長大後賣給富商官宦或者成為青樓紅人。
而崇禎所知揚州瘦馬裡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便是秦淮八絕之一的柳如是。
從這一點便能看出,大明陰暗處的妖魔鬼怪多不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