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還是老老實實的把自己和尼古拉討論的方案拿了出來。
也就是總公司合作,分公司各自經營,各自開發的方案。
林則徐麵無表情的聽完之後說:
“當地的資源開發和經營管理上必須完全合並,不需要設立雙方境內的分公司。
“整個公司從管理層到工人,都必須由雙方人員共同組成。
“且整個油田都必須納入自由貿易區範圍之內。”
林則徐來談判之前,跟朱靖垣討論的時候,曾經提出過“邊界線兩側,雙方資源開采的相關收益分開核算,管理層麵必須合並的提議”,但是被朱靖垣給否決了。
朱靖垣知道,這個油田主要在烏拉爾以西的露西亞境內,烏拉爾以東基本沒有了。
倒是裡海沿岸還有石油資源,但那些地方不在這次的合作範圍之內。
那是哈薩克、希瓦、波斯三個藩屬國獨享的。
林則徐這句話,雖然仍然基本沒有讓步,但卻展現出了可以談的態度了。
韋德梅耶的心中鬆了口氣,然後又悠悠的歎了口氣,現在終於進入討價還價環節了。
但卻不是在雙方底線的中間開始討價還價,而是在露西亞大幅度讓步之後開始討價還價,在靠近露西亞底線的地方開始討價還價。
韋德梅耶心中惆悵,但是也馬上打起了精神,開始儘可能的要價:
“可以由雙方共同經營,但總公司和分公司的框架還是要保持的。
“露西亞境內的分公司,露西亞員工的比例不能低於一半。
“由露西亞人擔任管理層,大明人出任監督崗位。
“大明境內的分公司,大明人的比例不能低於一半。
“由大明人擔任管理層,露西亞人出任簡單崗位。
“兩個分公司的財務,也應該是分開的,也就是各自核算自己的收益。
“露西亞的分公司收益歸露西亞,大明的分公司收益歸大明。”
韋德梅耶提出收益分開算,不是知道大明那邊沒有油田。
而是因為大明方麵還沒有開始勘探,露西亞方麵已經動工了。
站在露西亞的立場上,大明那邊有多少石油資源,完全是個未知數。
甚至於,就算是大明那邊石油豐富,但是大明故意不勘探,不開發出來。
隻消耗露西亞這邊的資源,露西亞也沒有任何辦法。
雖然大明的信譽一直都還不錯,但能夠避免的風險還是要儘可能避免。
至於要求收益分紅對半分,然後祈禱大明大明那邊資源更多,最後露西亞能夠占到大明的便宜的想法,在韋德梅耶腦子裡麵稍微閃了一下就直接被掐死了。
大食親王殿下已經多次提醒過了,做事之前先考慮是否符合大明利益。
大明不可能允許不符合大明利益的事情發生,已經發生了也肯定不會允許它繼續。
所以韋德梅耶乾脆預防性的提出了收益分開的想法。
韋德梅耶覺得,這條建議應該很容易得到大明的認可,畢竟這是最公平的方案。
可以避免自己發現更多石油之後吃虧,無論是強忍著吃虧還是違約停止合作,對大明的聲譽而言都不是好事。
大明現在的體量,應該不會在意這點收益,應該更加重視威望才對。
然而,林則徐得到過朱靖垣的命令,是不允許收益分開核算的。
這筆收益對大明而言確實不算什麼,但是沒有人會把錢往外送的啊。
反過來看,在這種工程項目上的合作,大明肯定要提供石油開采技術的。
而朱靖垣已經知道,大明這一側根本沒有多少石油。
如果財務分開核算,那大明就得不到什麼收益,相當於免費向露西亞提供技術。
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林則徐雖然不知道那裡有沒有石油,但朱靖垣給的指令卻會嚴格遵守,所以毫不猶豫的給拒絕了韋德梅耶的這條要求:
“你們擔心大明會違約?還是擔心大明會占你們露西亞的便宜?
“大明的目的是經濟上的合作,是與露西亞建立更加緊密的聯係。
“所以分公司可以有,可以按照你們的方案安排人員,但是公司財務必須合並。
“從石油開始正式生產開始的前十年,雙方收益七三分成。
“大明拿七成,因為合作早期大明要提供技術,相當於對伱們做了技術轉讓。
“第十年到第二十年之間,收益六四分成,二十年後五五分成。”
林則徐的回應直接出乎了韋德梅耶的意料。
主要是對財務合並的要求。
不過加上大明拿大頭的收益分成的方式,以及確實會存在的技術轉讓,倒也勉強說得過去。
就怕萬一,大明那邊真的完全沒有石油資源,那露西亞就虧大了。
不過韋德梅耶覺得,萬一的情況應該不會出現的。
而且這也也是可以協商的。
韋德梅耶整理著思路,斟酌者語言,再次提出了修改意見:
“我認為,不應該直接按照固定的比例來分配收益。
“那樣任何一方的石油產出更多,都會形成事實上的不公平。
“不公平就會有矛盾,矛盾就可能造成衝突,所以應該提前想辦法規避。
“我的建議是,石油開發獲得的收益,應該首先抵消雙方的投入的成本。
“早期可以給與大明的技術一定的分成比例,後續應該按照實際投資比例來抵消。
“收回開發成本,抵消了雙方的投資之後,最後的純利潤分紅按照雙方的石油產量來分配。
“這樣應該是最為公平,也最為穩妥的分配方式了。”
林則徐聽了之後忍不住皺眉了。
韋德梅耶的提議聽起來非常的合理。
但林則徐不知道朱靖垣為什麼要求財務合並,所以也不敢貿然做出回應。
仔細考慮過之後,林則徐表示要回去考慮。
於是會議再次暫停,林則徐把韋德梅耶的建議發給了朱靖垣。
朱靖垣收到後,再次努力返檢自己的記憶,回憶伏爾加烏拉爾油氣區的資料。
這個油田的開發高峰期,應該是在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當時是紅色露西亞最大的油田,之後產量逐年下降,最大油田的寶座讓位於秋明油田了。
不過,這個油田從三十年代就開始勘探了,到了五十年代才開始產能爆發。
可能有需求因素,也可能有技術因素,以及戰爭因素。
但是朱靖垣對勘探和開發過程基本沒有深入的了解,當然也不敢貿然的做出極限的決定。
最終還是決定保守一些,給林則徐寫了份回應。
讓他再次折中一下,接受韋德梅耶的建議,首先按照投資和實際花費的成本來分配收益。
對於最後剩下的純利潤,開發前十年大明拿七成,第十年到第二十年大明拿六成。
大明多拿的這些利潤分成,作為大明的技術轉讓的對價。
從第二十年到第四十年,雙方五五分成。
四十年後按照實際產出分配。
朱靖垣也沒有做到極限,這個油田在朱靖垣穿越之前,仍然是露西亞第二大油田。
七十年代之後隻是產能爆發期結束了,再加上秋明油田的開發,產能占比才迅速下降的。
大明參與開發,在開發過程中大量投入,隻參與前期的分成,也不算太過分。
朱靖垣做出決定,前方的會談也就再次開始了。
林則徐把朱靖垣的要求說出來,並給了比較嚴肅的提醒:
“這已經是殿下慷慨,給了你們最大的照顧了,所以儘快決定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