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縣令命人將騙子儘數押走,又安排師爺登記發還鼎中銀錢。
難免有人渾水摸魚,少投多領。
正混亂間,陳縣令忽揚聲道:“諸位可還記得那憑空消失的銅鼎?那確是被神明收走,不過非是毒神,而是本地土地!若有人虛報冒領……”
他聲線一沉,“土地爺自會收走你家財物抵數!”
南茉聞言挑眉。
這縣令倒有些意思。
晚膳,陳縣令堅持一定要在府中招待南茉一行人。
南茉拒絕不得,便同意了。
來到府上才知道,這陳縣令府上清貧。
府內僅有一名丫鬟與兩名家丁,其中一人還兼任車夫。
陳縣令膝下五個孩子。
三個親生,另兩個是姐姐難產留下的雙胞胎女娃。
因是女兒,夫家不願撫養,他便接回自己家。
現任夫人明知他帶著兩個外甥女,仍願嫁他為妻,後又生育三個孩子。
他還上有雙親常年臥病需藥石維持。
那唯一的丫鬟主要便是伺候二老起居。
縣令一年俸祿不過六十兩,要撐起一大家子生計,實在捉襟見肘。
如今看來,條件寬裕的縣令無非兩種:要麼家底殷實,要麼是貪贓枉法之徒。
她在京城時,問過張管家,月例錢就有三十兩。
這般對比,倒顯得做官不如當大戶人家的管家。
晚膳是陳縣令夫人帶著兩個外甥女動手做的,並無稀罕物,不過一籃子白麵餅、一鍋燉豬肉,餘下皆是素菜。
這等簡單的吃食,南茉已許久未曾碰過。
她瞧見遠處幾個娃娃眼巴巴咽著口水,卻未當場分食。
南茉臨行時,留下野山參兩根、銀票兩千兩,並一把匕首與一封手書:【此銀可放心用,無人敢指你貪腐。若你他日淪為貪官,這匕首便是你的歸宿。】
陳縣令展開信箋,指尖觸到匕首時微微一顫。
等讀完墨跡淋漓的警示,他麵向京城方向鄭重跪拜:“下官在此立誓,必以清心直道為訓,終此一生做百姓父母官!”
三日後,他親擬奏章呈送京城:
【臣察鬼沙渡縣名陰晦不祥,易引邪祟妄念。近有奸人假借“毒神”之名惑眾斂財,皆因地名助長淫祀之風。懇請聖恩更名“安民縣”,以正風氣,永固社稷。】
奏章末尾,他特意提及南茉姑娘拆穿騙局、匡扶正義之舉,卻隱去了兩千兩銀票之事。
陳縣令覺得南茉姑娘應是九天上的仙女,要不然如何解釋那個消失的銅鼎。
其他人都將注意力集中在銀錢上,似乎忘記了這件事。
既然無人提及,他便永守此秘密。
皇上廣下詔書中曾言明南茉淩駕皇權之上,他曾暗嗤荒唐。
而如今才知,聖言不虛。
自此,那柄匕首永遠放在案頭青石之下。
寒光如鏡,照見初心。
南茉一行人休整一晚,次日繼續出發。
*
西夏早朝,戶部左侍郎激動出列:“皇上,微臣有要事啟奏!”
明煜辰:“講。”
“南茉姑娘所贈土豆種子已豐收~畝產約兩千斤!”
滿朝嘩然。
明煜辰驚問:“如此之多?”
“回皇上,此乃初次種植尚不熟練之果。
明年應該產量更高,且土豆美味非常,按南茉姑娘所留菜譜烹製,十分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