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新機會很快出現了。
7月中下旬時,麗蓮依舊每天和瑪麗出攤賣飲料,除非下雨——下雨的時候,會走進遊樂場的人本來就很少了,會想要在飲料攤買飲料的人就更少了,根本沒必要出攤,就當是難得的休假日好了。
就是這樣一個早上就開始下雨的日子,華萊士家的小男孩兒從郵箱裡取出了今天的報紙、信件等。比較讓人意外的是,其中有一封信居然是給麗蓮的。
“給我的嗎?”麗蓮接過米黃色信封的信,看了一眼就頓住了,撕開信封的動作都變得小心了很多。
信封上的寄信人信息顯示這封信來自一家雜誌社,就麗蓮所知,自己和這家雜誌社唯一能扯上的關係,就是她曾經投稿過——她上輩子畢業後找的是對口的工作,雖然目標是做電視劇編劇,但因為初出茅廬、沒有選擇,最後被安排到了真人秀做編劇助理......
嗯,沒毛病,那時候綜藝節目必不可少,除了參演本來就有‘劇本’,還在於節目也需要劇本。就以麗蓮唯一參與過的那檔節目來說,是個戶外真人秀,每期要設定故事背景,沒編劇不行。
總之,麗蓮也曾是個和文字、故事打交道,甚至以此為生的人了。在意識到沒有本錢,即使身在六十年代的美國也沒辦法發財後,當然也想過寫故事賺錢,誰讓這一行不需要本錢呢?
隻是這一行也不像她想的那麼簡單,寫劇本和寫小說有很大不同,更何況她在劇本寫作上其實也隻是個菜鳥。
這一點恢複上輩子的記憶也沒太大幫助,和中文打交道的能力顯然不能完全平移到英語上——她或許可以有超出這個時代的‘創意’,但創意沒有文字做支撐也是空中樓閣。就像鑽石包裹在石頭裡,絕大部分人根本意識不到其價值。
察覺到困難後,麗蓮並沒有放棄。一方麵是,日常有空了寫寫,也不妨礙什麼——反正這個年代都沒什麼可玩兒的!至少在她身處薩凡納這個南方小城,也沒什麼錢的情況下,情況就是這樣。
另一方麵,其實也和麗蓮想在這個時代繼續上輩子的理想有關...上輩子從事編劇這一行,就是因為理想。這輩子的話,她覺得根據‘先知先覺’的優勢,不說巨富,成為廣義上的‘富人’是不難的,即使她現在還在為大學學費奔走。
財務自由的未來她一點兒也不懷疑,這種情況下,當然會優先考慮實現理想。
而仔細想想,在六七十年代的美國,要做電視劇編劇或者綜藝節目編劇,都還挺合適的——美國電視產業在六十年代迎來了蓬勃發展期,就在1960年的當下,每10個家庭中隻有一個家庭沒有電視機。換句話說,電視台和製作公司突然就要為90%以上的家庭提供節目了!
可想而知,這一行業錢途無量、朝氣蓬勃!而一個錢途無量、朝氣蓬勃的行業,在資本主義大本營,理所當然就會吸引到足夠多的人才、技術。
不過麗蓮都重生了,當然不會將目標定為簡單的編劇。雖然電視產業中,編劇經常是中心(很多國家的電視劇製作都是編劇中心製,和電影的導演中心製相對應),但這不夠!編劇也是打工人,實際也沒辦法真正掌控自己的項目。
麗蓮想要成為能做主的那個,大boss什麼的。
這樣一來,事情就又回到了原點,她需要錢——不過花錢當老板什麼的先不說,至少成為作家也是不錯的曲線救國的路子。畢竟作品受歡迎,影視化改編在這時也很常見了。到時候手握版權,進而要成為編劇就很簡單了。
反之,如果手裡什麼牌都沒有,大大咧咧就要去做編劇,好一點的項目都是不收的(尤其她還是個女性,1960年代的美國,‘創造性’的崗位可是很少為女性打開大門的)。或者收了,進去也是打雜、當槍手,真正出頭不知道要付出什麼代價、等多久!
所以,為了理想,也出於‘閒著也是閒著,試試不虧’的心態,麗蓮自從恢複上輩子的記憶,就一直向雜誌投一些小故事了。但之前的投稿都石沉大海,偶爾有的雜誌社比較體貼,還會發一封退稿函讓她死心,多數則是杳無音訊。
這次又是來自雜誌社的信,麗蓮說不準這是退稿函,還是帶來好消息的校稿信(一般很少有直接采用的,特彆是新人,修改個一兩次再發表很正常)。
“哇哦!”麗蓮打開信紙,看到開頭一小段就忍不住歡呼了一聲,這引來了餐桌上其他人的注意。
隻看開頭就知道這是稿件被采用了,而且和信紙一起的不是另一張信紙,而是一張支票——她的故事不需要修改,直接被采用了,所以稿費就直接發過來了。
珍妮弗坐在麗蓮一側,瞥了一眼,以一個《少女》雜誌客座編輯的敏銳,一下意識到這是什麼東西。她驚訝地瞧了瞧麗蓮:“...《紅龍》雜誌?我記得是一本紐約的雜誌吧,雖然登載的作品多數是小眾的驚悚故事,發行量不算大,但也不算無名之輩了。”
“麗蓮還投稿給雜誌?”
瑪麗立刻說道:“當然了!麗蓮把出去約會的時間都節省下來寫作了...我看過她寫的故事,很不錯呢!說不定她和你一樣,也有寫作上的天賦。”
所謂《少女》雜誌的客座編輯,本來就是征文比賽選出來的,當然每一個都是善於寫作的,至少在同齡女孩中是如此。
“那倒是不錯。”珍妮弗說不準麗蓮是這次運氣好,還是真有天賦,但這個時候也不可能說掃興的話,所以她也隻是點點頭、隨口問道:“拿到稿費了嗎?《紅龍》雜誌為你的故事出多少錢?”
麗蓮將支票晃了晃:“還不錯,5000詞左右的故事有60塊呢!”
珍妮弗‘唔’了一聲:“以《紅龍》的檔次,這個價格有點兒低。這個篇幅的故事,哪怕是新人,他們一般也能給到八九十塊...不過這一行也沒什麼可說的,新人的話,再荒謬的低價都有可能。”
作家這個行業,上下差距很大,功成名就是他們,經典的文人受窮也是他們。
這個時候如果算麗蓮為了寫這個故事付出的勞動,60美元肯定是劃不來的——不算這個故事被錄取的情況下,更多的故事沉沒,單純說寫這個故事,也比麗蓮賣幾天飲料費精力多了。
新人一般也都是這樣,收獲與付出不成正比。大家之所以能堅持下來,是因為熱愛,也是因為懷著成功的希望。
麗蓮看重的也不是60塊的稿費,而是稿子被錄取就說明她多少還有點天賦。
這樣的‘肯定’至少能讓她多堅持半年——而事實是,根本不需要半年,隻過了半個月又有兩個郵件寄給了她。一個是新一期的《紅龍》,雜誌給當期有作品登載的作者寄一本是慣例,另一個卻來自一位‘文學代理人’。
哈!文學代理人。
在麗蓮的理解中,文學代理人兼具編輯、經紀人、律師等的作用,但又和那些不完全一樣。因為他們在美國出版界非常常見,所以麗蓮有稍微了解一些。
文學代理人一般會從雜誌上搜索文章,發掘他們覺得有潛力的新人,然後在作家和出版社之間穿針引線——這要求他們有很好的文學品味和市場嗅覺,同時還要有出版社那邊的關係,而這二者都是新人急缺的。
新人需要有人能指導他們寫作前進的方向,也需要有人能幫忙向出版社推介自己的作品。
當然了,代理人也會從作家的報酬中抽取一定比例,隻是新人階段那點兒收入根本沒人在意,這階段代理人甚至會接濟窮困潦倒的作家...不過,一旦客戶裡有一個新人走紅了,那之前的所有投入都不算什麼了。
這位文學代理人是怎麼得到自己地址的,麗蓮不用猜也知道,估計是和《紅龍》雜誌有關係。而他寫信給自己,目的也是不言自明的,肯定是看好自己,想要簽下自己的代理合同——麗蓮並沒有做決定要不要和這個文學代理人簽約,不過多出一個選擇總是好的。
麗蓮不確定這個文學代理人是否可靠,不過從他的信來說還是很誠懇的。這封不算短的信中,對方分析了她那個發表在《紅龍》上的故事。重點指明了她創意很好,但文字功底撐不起文筆的現狀,覺得他最好能去紐約(這個文學代理人顯然在紐約活動),他可以給他找一份文字工作,一邊掙錢、一邊訓練寫作能力。
嗯,還願意給她負擔路費...這真是文學代理人非常看好才會有的做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