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後麵是越說越亂,自己都糊塗記不清了。“是先看到破廟,廟門口有倆石獅子,左邊那個沒腦袋,從廟旁邊的小路穿過去,再走十裡地,就能看到一棵大槐樹,然後走右邊的路。”
是徐誌。
此時,他正蹲在火堆旁,拿著一根燒黑的樹枝,在地上劃拉著什麼,嘴裡念念有詞,把他哥剛才顛三倒四說的路線,一字不差還帶補充地全說了出來。
他一邊說,一邊還在地上寫寫畫畫。
徐添張大了嘴巴,不敢相信地看著自己的弟弟。
他去問路的時候,徐誌就在旁邊東張西望,他還以為這小子根本沒在聽。
哪想到,他自己都記混了,徐誌卻記得清清楚楚。
張素紅也驚了。
她看著在地上專注畫圖的徐誌,心臟砰砰直跳。
過目不忘?
這傻兒子,居然有這種天賦?
她壓下心裡的激動,儘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穩:“二誌,你再說一遍,從大槐樹那兒,往後怎麼走?”
徐誌抬起頭,眨巴著乾淨的眼睛,又低頭繼續在地上劃拉。
“過了大槐樹,走五十裡,有個叫‘雞鳴驛’的鎮子,鎮子不能進,有兵,要繞開鎮子,從西邊山腳下的小路走,能直接插到官道上,然後就一直往北走,就到北平了。”
他說得流利又清晰,比徐添這個親身去問路的人還明白。
徐富貴也湊過來看,一臉的不可思議。
“嘿,神了嘿!二哥你這腦袋瓜,啥時候這麼好使了?”
徐誌畫完了,扔掉手裡的樹枝,拍拍手,又恢複了那副傻乎乎的樣子,指著鍋裡開始冒熱氣的泡麵,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麵,吃麵。”
張素紅的心裡卻掀起了滔天巨浪。
她一直以為徐誌隻是個需要照顧的傻孩子,是拖累。
可現在看來,他不是拖累。
他是個寶貝。
一個擁有超強記憶力的天才!
有這過目不忘的能力,又是個傻子,往後做什麼事誰會懷疑呢?
這可真是個寶貝疙瘩。
張素紅把煮好的泡麵分給大家,特意給徐誌多加了一根火腿腸。
徐富貴看著那根油汪汪的肉腸,饞得直咽口水,卻沒敢吱聲。
活乾得好,入了她心裡,才能有吃的。二哥就動了動嘴皮子,就得了一根肉腸。
人跟人,真是不能比。
吃完飯,大家圍著火堆準備休息。
張素紅把徐誌叫到身邊,指著地上的地圖,又問了幾個細節。
徐誌對答如流,甚至連問路時,那個路人抽了幾口旱煙,彈了幾次煙灰都記得一清二楚。
張素紅徹底確定了。
也對,可能是心思單純,專注力都放在這些小事上了,當然不記得彆人怎麼說話。
張速紅想了想,從超市空間裡摸出了那根之前從江屠夫那繳獲的銀鏈子。
她把鏈子放在徐誌的手裡。
冰涼的觸感讓徐誌在睡夢中動了動,下意識地把鏈子抓緊。
張素紅看著他,做了一個決定。
因為李金喜身體不好,於是他們還是準備在這裡繼續停留一日。
張素紅對徐誌越來越好,加餐次數都變多了。
徐誌明顯高興了許多,因為張素紅沒有再讓徐添死死地拽著他不讓他亂跑,反而是開始哄著他,說有重要的事情拜托,給他聽得特彆開心。
她隻是告訴他:“二誌,咱們要是出發了,你就負責幫娘記路,咱們要去一個很大的地方,路很長,要是記錯了,咱們就回不了家了。”
“嗯!”徐誌重重地點頭,眼睛亮晶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