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遺愛狂騃,與婦人謀逆以自斃,而荊王元景、吳王恪駢首就戮,李道宗亦坐流以死。嗚呼!元景之長而有功,恪之至親而賢,道宗之同姓而為元勳,使其存也,武氏尚未能以一婦人而製唐之命也。
夫長孫無忌之決於誅殺,固非挾私以爭權,蓋亦衛高宗而使安其位爾。乃衛高宗而不恤唐之宗社,則私於其出,無忌之惡也。原其所自失,其太宗之自貽乎!
承乾廢,魏王絀,太宗既知恪之可以守國也,則如光武之立明帝,自決於衷,而不當與無忌謀。如以高宗為嫡子而分不可紊,則抑自決於衷,而尤不當與無忌謀。
疑而未決,則在廷自有可參大議之臣,如德宗之於李泌,宋仁宗之於韓琦,資其識以成其斷。唯無忌者,高宗之元舅也,而可與辨高宗與恪之廢立乎?乃告無忌曰:“雉奴弱,恪英果類我,我欲立之。”
事既不果,無忌所早作夜思以疑恪、忌恪、畏恪之怨已而欲勦絕其命者,終不忘矣。唐無夾輔之親賢,而己以先後已謝之威靈,不能敵房帷之親寵,終亦必亡者,皆其所懵焉不顧者矣。
太宗一言之失,問非其人,而不保其愛子,不永其宗祧。易曰:“君不密,則失臣。”
豈徒君臣,父不密,且失其子矣。無忌怙外戚以為擥固之圖,太宗不察焉,顧謂無忌曰:“公以恪非己之甥邪?”愈發其隱,而無忌之誌愈憯矣。
房玄齡、褚遂良之讚立高宗,義之正也;太宗之疑於立恪,道之權也;無忌之固請立高宗,情之私也。
挾私而終之以戕殺,無忌之惡稔,而太宗不灼見而早防之,不保其子,不亦宜乎!
或曰:褚公受顧命輔國政,不能止無忌之奸,且道宗之竄,公實與謀,豈亦挾私以翦宗子乎?
夫房遺愛已探無忌之意旨,誣恪以求自免,言已出而若有征,褚公未易任其無患,恪且死,罵無忌而不及公,則謂公之陷道宗者,亦許敬宗之誣,史無與正之與?
二
劉文成公自言“疾惡太甚,不可為相”。相者,賢不肖之所取裁,以操治亂之樞機者也,好善不篤,惡惡不嚴,奚可哉?劉公之言何以雲邪?
今繹其語而思之,太甚雲者,非不能姑縱之謂也,謂夫惡之而不如其罪之應得,不待其惡之已著,而擿發之已亟也。形於色,發於言,無所函藏,而早自知其不容,一斥為快,而不慮其僨興以旁出也;如是以讚人主賞罰之權,而君誌未定,必致反激以生大亂。
趙高邑為總憲,欲按崔呈秀之貪,而考覈未速,嗔恨先形,乃使投權奄以殺善類,古今之如此者多矣,然後知劉公之自知明而審幾定也。
長孫無忌之惡李義府,正矣;既熟察其凶險之情,則不宜輕示以機而使之自危。
乃不待其罪之著見而無可逃,而遽欲謫之於蜀徼;抑不能迅發以決行,而使得展轉以圖徼幸。
於是義府之奸,迫以求伸,用王德儉之謀,請立武氏,一旦超擢相位,而無忌不能不坐受其窮。然則為相臣者,不能平情以審法,持法以立斷,徒挾惡惡之心,大聲疾呼,頳顏奮袂,與小人爭邪正,以自禍而禍guo也有餘。好惡賞罰,治亂之樞機,持之一念,豈易易哉!
韓魏公之處任守忠也,其氣不迫,而後其斷不疑,函之從容,而決之俄頃,故守忠弗能激出以反噬。申屠嘉一失之鄧通,再失之錯,皆疾惡甚而無持重之斷,以一泄而易窮也。劉公之言,為萬世大臣之心法允矣。
三
至弱之主,必有暴怒;至暗之主,必有微明。
使弱以暗者,必無偶見之明、無恒之怒,則巨奸猶不測其所終,而未敢淩乘以逞;明乍啟而可蔽,怒忽動而旋移,然後伎倆畢見,可迫駕其上而無所複忌,君子之欲輔之以有為也,難矣。
而抑有道焉:苟知其明之不審而怒之易移,則豫防其明與威之不可繼,而因閒抵隙,徐以養之,使積之厚而發之以舒,庶乎其有濟矣。
即其不濟,而在我有餘地,以待他日之改圖;在彼無增長之威,以成不可拔之勢。故惟慎重以持權者,能事昏主、宰亂朝,而消其險阻,斯大臣之所以不易得也。
高宗以厭禱故怒武氏而欲廢之,使其廢也,社稷之福也。雖然,廢後大事也,惡有倏然怒之,倏然言之,而即倏然廢之者乎?倏然言之,即可倏然廢之,則其人雖不廢,亦無能害於國凶於家矣。
悍狡如武氏,而可以偶然之忿黜之須臾乎?懦夫之懦也,惟其忿怒偶發而悻悻不能俄頃待也,暴雨之盈溝澮,操舟而汎之以指江海,上官儀之不審,愚亦甚矣哉!
使於此持重以處而漸導以機,從容謂帝曰:後之不可為天下母,臣等固知之而未敢言也,今幸上知之矣,而固未可輕也,姑寬之以觀其驕,漸疏之以觀其怨,斟酌於心,而正告群臣,悔前此之過,然後正祖宗之家法,與天下共黜之,臣且達上意於公忠體國之大臣,鹹使昌言以昭天下之公論,今未可以一紙詔書快須臾之怒也。
如此,則高宗之誌可漸以定,武氏之惡可察而著,忠直之言可牗而納,佞幸之黨可次而解,而懦夫易消之怒,以無所發而蘊於中,武氏之涕泣無所施,而危機自阻。其終廢也,社稷以寧,即不終廢也,亦何至反激其搏噬、劫群臣以使風靡哉?上官儀之不及此也,識不充,守不固,躁率而幸成於一朝,喪身殃國,儀欲辭其咎而不能矣。
雖然,論者曰:“彼昏不知,不可與言,儀之不智以亡身,與京房等,則非也。身為大臣有宗社之責焉,緘口求容,鄙夫而已矣,儀忠而愚者也,未可以苛求也。
四
張公藝以百忍字獻高宗,論者謂其無當於高宗之失,而增其柔懦。亦惡知忍之為道乎!書曰:“必有忍,乃克有濟。”忍者,至剛之用,以自彊而持天下者也。
忍可以觀物情之變,忍可以挫奸邪之機,忍可以持刑賞之公,忍可以畜德威之固。
夫高宗乍然一怒,聽宦者之辭,而立命上官儀草詔以廢武氏,是惟無激,激之而不揣以憤興,不忍於先,則無恒於後,所以終脅於悍婦者正此也。
夫能忍者,豈桎梏其羞惡是非之心以使不行哉?不任耳而以心殉之而已矣。任耳而以心殉之者,如急水之觸磯、沸膏之蘸水,譖愬甫及而顏頳耳熱,若高天厚地之無以自容,正哲婦奸人所乘之以製其命者也。
故王後伉儷之恩,太子賢、太子忠、毛裡之愛,長孫無忌渭陽之情,聞譖即疑,而死亡旋及,一激即不能容,他日悔之而弗能自艾,不忍於耳,即不忍於心,高宗之絕其天良,惡豈在忍哉?
公藝之忍而保九世之宗,唯聞言不信而製以心也,威行其中矣。不然,子孫仆妾噂遝背憎以激人於不可忍,日盈於耳,尺布鬥粟,可操戈戟於天倫,而能飭九世以齊壹乎?
五
居重馭輕,先內後外,三代之法也。
諸侯各君其國,勢且伉乎天子,故縣內之選,優於五服,天子得人以治內,而莫敢不正,端本之道也。郡縣之天下,以四海為家,奚有於遠近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