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在封建時代每一個平民百姓頭上的三座大山!
所謂的“稅”,指的是田稅,三十稅一,甚至更低,這對於自耕農來說,並非不可承受。
真正要命的,是“賦”和“役”!
這兩樣,本質上都是“人頭稅”。
“賦”,是戶賦,每戶每年要繳納絹二匹、綿三兩。
“役”,是力役,每個丁男每年要為國家無償服役二十天,若不想去,可以“輸庸代役”,也就是交錢或交絹來代替。
這三者加起來,對於一個普通的五口之家,簡直是滅頂之災。
一個場景,不由自主地在李承乾的眼前浮現。
一個普通的農戶家庭,夫妻二人,養了三個兒子。
這在後世,是天大的喜事。
可是在大唐,這是催命符!
一旦三個兒子都長成丁男,就意味著這個家庭每年要承擔三份沉重的力役和戶賦。田裡那點可憐的產出,交完田稅後,根本不足以支撐如此恐怖的開銷!
怎麼辦?
要麼,賣兒賣女,家破人亡。
要麼,就隻能選擇最無奈,也是最直接的辦法——隱瞞!
孩子生下來,不上報官府,不入戶籍。
他就不是朝廷在冊的“丁”,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擔那要命的賦役。
這就是最底層百姓的生存智慧,也是他們最悲哀的呐喊。
然而,這僅僅是問題的一方麵。
如果說,百姓隱瞞戶口是出於被動的自保,那麼另一個群體的存在,則是在主動地、瘋狂地挖著大唐的牆角!
世家門閥!
李承乾的腦海中,蹦出了這四個字。
“士農工商”,士,高高在上。
在雍正皇帝推行“攤丁入畝”之前,這片土地上的讀書人、地主階級,是幾乎不用交稅的!
皇權不下鄉。
官府的權力,最多隻能延伸到縣一級。廣袤的鄉村,則完全由這些盤踞各地的世家、豪族所掌控。
一個活不下去的自耕農,除了隱瞞子女,還有另一個選擇。
那就是“投獻”。
他們會拖家帶口,帶著自己那幾畝薄田,主動投靠到當地的世家門閥名下,成為他們的“佃戶”或“部曲”。
從此,他們不再是朝廷的子民,他們的名字,會從官府的黃冊上抹去。
他們隻需要向主人繳納地租,而無需再承擔朝廷那沉重的賦役。
對於百姓而言,這是飲鴆止渴,卻能換來一時的苟活。
而對於世家門閥而言,這簡直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他們兵不血刃,就吞並了大量的土地。
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得到了無數依附於他們的人口。
這些人,是他們的佃農,為他們耕種。
這些人,是他們的私兵,為他們賣命。
這些人,更是他們權勢的基石!
而朝廷呢?
朝廷什麼也得不到!
不僅損失了賦稅,更失去了對基層人口和土地的控製!
李承乾越想,心中越是發寒。
這根本不是一個新出現的問題,而是一個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化時期,就已然存在的千年毒瘤!
戰國時期,商鞅變法為何要“強令分家”?就是為了打散大家族,將更多的人口變成直接向國家納稅的小家庭!
漢朝初立,劉邦定下“算賦”和“口錢”,對十五歲至五十六歲的成年人征稅,甚至連七歲到十四歲的孩童都不放過。
結果呢?
逼得民間出現了“生子不養”的慘劇!百姓為了避稅,寧願溺死自己的親生骨肉!
如今的大唐,看似吸取了前朝的教訓,輕徭薄賦。
可人頭稅的本質沒有變!
世家門閥的特權沒有變!
隻要這兩個根子還在,隱匿戶口的問題就永遠不可能得到解決!
一千七百萬的隱匿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