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明竹筒倒豆子似的倒了一點兒出來,但並沒有倒完。
秦授能夠猜到,馮明絕對是有所隱瞞,於是質疑道:“你隻收了三萬塊錢,卻簽了三十萬的合同,為什麼啊?”
“領導,是這樣的。朱強當時跟我說,這個垃圾站隻是做個樣子。因此,不需要花太多的成本,隨便修一間小屋子就夠了。至於合同寫三十萬,他讓我彆管。”
馮明還是沒有老實交代,依舊在隱瞞。
“他讓你不管,你就答應了?”秦授繼續在那裡質疑。
“領導你也知道,現在房地產市場不好,我搞的那建築隊,根本就接不到活兒。雖然這個活兒隻有三萬塊,但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啊!”馮明如此解釋了一番。
“簽了三十萬的合同,你不得按照三十萬去上稅嗎?按照朱強說的這個搞法,我看你是蚊子腿沒有吃到,自己還得倒貼一坨肉進去。”秦授說。
“領導,我隻是簽了個合同,並沒有開票。因此,不需要上稅。”
馮明這種包工頭,連公司都沒有注冊,都是私人接活兒。
他簽的合同,都是以私人的名義簽的,根本就沒走正規的招投標流程,自然不會主動去上稅!
“把你簽的合同拿給我看看。”秦授說。
“領導,合同我找不到了。我就是個小包工頭,活兒乾完了,錢收到了,就完事了。至於合同什麼的,拿來沒用啊!
所以,那份合同丟哪裡去了,我也不知道。你現在要我去找,我根本就找不到啊!”
馮明沒有說謊,那份合同,他確實不知道丟到哪裡去了。畢竟,那份合同上寫的內容,對他又沒有半毛錢的好處,他留著乾啥。
見馮明有些油鹽不進,秦授立馬在那裡琢磨了起來。
突然,他腦海裡靈光一閃,想到了一個突破口。
“朱強讓你簽了三十萬的合同,卻隻給了你三萬塊錢。你說你沒有開發票,那你給他收據了嗎?這三十萬的合同完成了,錢給你了,總需要有個憑據吧?”
收據?
這兩個字從秦授的嘴裡說出來,馮明的心裡,頓時就咯噔了一下。
當時,朱強多給他那兩萬塊,可不是白給的,是叫他寫了個收據的。那收據上寫的,是三十萬。
當時為了兩萬塊,財迷心竅,再加上被朱強灌了酒,直接就把收據給寫了。收據上寫的些什麼內容,馮明都沒記清。
事後,馮明有些後悔,他怕那收據會出事。
馮明不知道的是,那張收據上,金額上填的三十萬那個數字,朱強是用消失筆寫的。
這就意味著,那張馮明簽字畫押的收據上,金額是空白的,朱強想填多少,就可以填多少!
見馮明的眼神有些慌亂,秦授自然是明白,他打到馮明的七寸了。
於是,秦授追問道:“你給朱強寫了收據?那個收據可能會有問題,甚至極有可能對你不利?”
在猶豫了一下之後,馮明點了點頭,回憶說。
“我確實給朱強寫了個收據。當時,朱強請我去KTV唱歌,還給我叫了兩個妹子,把我灌醉了。最後,稀裡糊塗的,我就寫下了那個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