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協議》我這裡沒有,全都被公司拿走了。現在,公司說什麼,就是什麼。”
陳婷婷是在撒謊,她手裡是有《合作協議》的。但是,她不能拿出來。因為,她得把自己弄得楚楚可憐的,搞成一副受害者的模樣。
必火傳媒公司跟陳婷婷簽的《合作協議》,期限是十年。
那份《合作協議》上,確實是有很多的霸王條款。但是,每一個霸王條款,陳婷婷都是知道的。
簽了《合作協議》之後,必火傳媒公司對陳婷婷進行了培訓,然後還花了重金對她進行包裝。同時,還對她進行推流。
現在的陳婷婷,已經是個小網紅了。必火傳媒公司每個月給她結算的報酬,差不多有兩三萬塊,並不是一分錢沒掙。
之所以陳婷婷想要走,是因為彆的傳媒公司,在開高價挖她,給她開出了保底百萬的年薪。
按照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如果陳婷婷違約,將支付一百萬的賠償金,然後還有競業條款,不得去彆的傳媒公司當主播。
也就是說,陳婷婷在賠償了100萬之後,是可以去找工作的。但是,在十年之內,不能去當女主播。
陳婷婷不想賠錢,更不想遵守競業條款。
所以,她帶著她媽,來公司大吵大鬨,最後被保安轟了出來。
秦授是善於觀察的,劉大芬穿著很樸素,看著像是個老實人。但是,這陳婷婷,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燈。
就在這時,一個戴著金絲眼鏡的家夥走了出來。
他便是必火傳媒公司的創始人兼CEO,蕭月的大學同學方晨。
方晨為了避稅,剛打了個電話給蕭月,想讓她幫忙,把必火傳媒公司的注冊地址,弄到長樂縣去。當然,辦公地址,依舊在市裡麵。
長樂縣那邊,隻需要租一間辦公室就行,都不需要安排員工。
蕭月不想被方晨纏著,於是就跟他說,她已經派了長樂工業園的管委會主任秦授,去必火傳媒公司考察。
必火傳媒公司,最終能不能落戶在長樂縣,得由秦主任說了算。
然後,蕭月還把秦授的照片,發給了方晨,讓他好好接待。
方晨聽到大門這裡有動靜,於是出來看,是怎麼一回事?結果,他一出來就看到了秦授。
“秦主任,你怎麼在門口站著啊?蕭主任跟我說,你來我們必火傳媒考察來了,快請進!”
方晨趕緊就要把秦授往大門裡請。
同時,他還給保安使了個眼神,意思是趕緊把劉大芬和陳婷婷弄走。
至於陳婷婷違約這件事,他懶得再扯,會直接讓律師,去法院起訴。畢竟,有《合作協議》在手,這官司是百分之百打得贏的。
陳婷婷不僅要付100萬的違約金,如果跑到彆的傳媒公司去當女主播,她還得另外再賠償1000萬,這是競業條款裡寫得清清楚楚的。
“行!”
秦授跟著方晨進了大門。
方晨把秦授帶進了會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