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海調整了調查方向。一方麵,讓技術部門對1704室進行第二次、更加精細的搜查,重點不再是尋找“屍體”或“大塊屍塊”,而是尋找任何可能屬於人體組織的微小痕跡——例如在廚房垃圾處理器、食物殘渣、寵物飼料(王家沒有養寵物)、甚至是某些日常用品或裝飾品的材質中,是否異常。他特彆提出檢查浴室和廚房的排水管道深處、冰箱冰櫃的冷凍層深處、大型盆栽土壤等可能被忽略的地方。
另一方麵,他重點調查李婉晴近期的醫療記錄、購物記錄、網絡活動,尋找任何可能指向她計劃“消失”或“報複”的線索。同時,深入挖掘王振宇的財務危機和婚外情,看是否達到了迫使李婉晴采取極端行動的程度。
技術組的二次搜查,在一開始依然沒有發現。但當他們使用更精密的儀器,並帶著“屍塊可能被偽裝或混入他物”的思路去檢查時,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發現逐漸浮出水麵。
在廚房的雙開門大冰箱冷藏室深處,幾個用保鮮膜包裹嚴實、標記為“高湯原料”的塑料盒裡,發現了異常。盒子裡的物質看起來是暗紅色的、膠凍狀的肉凍,原本以為是熬煮的牛骨湯或豬皮凍。但仔細檢查發現,其中一盒的膠凍中,混有極細微的、疑似人類指甲碎片的組織,以及微量與李婉晴DNA吻合的肌肉組織。
在主臥衣櫃上層,一個存放舊毛線和織物的整理箱底部,幾團看似用來填充的、暗紅色“絲綿”狀物質中,檢測出了人類毛發(與李婉晴發質一致)和表皮細胞。
最驚人的發現是在客廳那個大型觀葉植物的盆栽土壤裡。植物生長茂盛,土壤表麵覆蓋著陶粒。技術人員將植物小心取出,深挖土壤後,在接近盆底的位置,發現了幾小塊被碾碎、已經鈣化發白的碎骨,尺寸很小,像是手指或腳趾的末端指骨。經過DNA提取,確認屬於李婉晴。
李婉晴沒有被“運走”。她被極其細致地分屍、處理,然後化整為零,偽裝成日常物品,藏匿在這套公寓的各個角落!
分屍的精細程度和偽裝手段,令人發指。凶手需要具備相當的人體解剖知識、強大的心理素質、充足的時間和隱秘的操作空間。
王振宇的嫌疑再次急劇上升。隻有他,作為丈夫,有足夠的時間(李婉晴失蹤的那五個多小時,他自稱在公司加班,但無人全程證實)、可能的知識(雖然不是醫生,但可以學習)、以及動機(財色雙收)。
然而,當警方準備對王振宇加大審訊力度時,新的證據出現了。
網偵部門恢複了李婉晴手機和電腦部分被刪除的數據。在她的加密網絡日記中,發現了長達數月的、詳細的“消失計劃”記錄!
日記中,李婉晴詳細記錄了她如何察覺到王振宇的出軌和公司危機,如何意識到丈夫可能為了財產對自己不利。她沒有選擇離婚(因為財產分割複雜,且王振宇可能轉移資產),而是製定了一個驚人的報複計劃:她要讓自己“被王振宇殺害”,留下鐵證將他送入監獄甚至判處死刑,同時自己金蟬脫殼,用早就準備好的新身份和資金,開始新生活。
計劃包括:提前多次抽取自己的血液並儲存(利用父親的醫學關係,獲取器械和保存方法);學習基礎解剖知識(通過網絡課程和父親留下的醫學書籍);購買用於分屍和處理的特殊工具(小型電動骨鋸、高強度密封袋、強酸等,分批購買,偽裝成其他物品);以及,最關鍵的一步——尋找一個與自己體型外貌相似的“替身”,並設法獲取其生物材料(如頭發、指甲),用於在自己“消失”後,萬一有未被發現的屍塊被找到,可以混淆DNA(她並不知道警方能精確區分個體)。
日記中提到,她通過網絡找到了一個急需用錢的、與自己有幾分相似的流浪女性,承諾給她一筆錢,換取一些頭發和血液樣本,並讓她在某天下午來家裡“幫忙打掃”,實際上是為了讓小區監控拍到這個“替身”進入,營造自己最後在家的假象。
案發當天下午,李婉晴從商場回來後,很可能已經開始實施計劃。她先處理了那個流浪女性(日記中冷酷地寫道:“必要的清除,為了計劃的完美”),然後用事先儲存的自己的血液和部分“替身”的血液,布置了浴室和客廳的搏鬥血跡現場。接著,她用藥物或暴力製服了可能提前回家的王振宇(這一點與王振宇的陳述有出入,需進一步核實),或者,王振宇看到的景象本身就是她設計好的“表演”的一部分。
然後,最恐怖的部分:她利用那五個多小時,在浴室這個相對封閉、便於清理的空間裡,用專業工具對自己進行了……自我分屍?不,這不可能。那麼,是誰幫她分屍?日記中沒有提到同夥。除非……她寫的“計劃”本身,就是留給警方看的,是為了陷害王振宇而編造的?真正的分屍者是王振宇?
案情變得更加撲朔迷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