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神奇,自從那日被顧徹眉領入勇平伯府後,這個大姐頭便再也沒有出現過。
陳凡考完第一場,還想著感謝一下她製作的老虎來著,誰知等了三天,人家恁是沒有來彆院。
鄉試第二場考判文五道,詔、誥、表內科一道。
內科一道的意思就是三者間選做一道就可以了。
說實話,陳凡真得應該感謝張邦奇,這老例監雖然不考科舉,但在寫判文上確實厲害。
經過他這麼一點撥,陳凡五道判文,寫得輕車熟路。
考試判文,起於唐代。
唐代科舉,及第後並不授官,要進入仕途,還要經過吏部的考試,稱為省試,也叫“釋褐試”。
考試的內容有四個方麵,一曰身,二曰言,三曰書,四曰判。
身,取其體貌豐偉;言,取其言詞辯正;書,取其楷法遒美,而判則取其文理優長。
四者之中,和從政關係最密切的就是判。
到了大梁,雖然科舉以八股為主,但寫得一手好判文,還是能給考生加分很多的。
第二場的五道判文題中,有一道頗為意味深長。
“審得鄉董顧錫泉,以孝廉之官身,司鄉曲之祭酒,勾結官吏,欺壓小民,十載以來,無惡不作……”
你看,苗灝還沒等陳凡這些人中舉呢,就已經在考場裡給未來的舉人們下規矩了。
不過,普通人若是作這判文,大抵直接會將這顧某褫奪舉人功名,然後再下獄問罪。
但判文裡可不能這麼寫。
判文不是司法審判,這裡麵也要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
所以書寫判文時,陳凡要先不追既往,不逆將來,宥(寬恕)其前犯,勖以後事。
力戒從今而後,須洗心革命,勿再蹈故。
說完了這些,再提若是將來再犯,則“今再不問,直縱虎以噬人民。”
這玩意,隻有經曆過官場的人教導後才能寫出。
陳凡以前總聽一句話說“寒門無貴子”,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若是沒有張邦奇的教導,遇到這種問題,陳凡也就被苗灝這個主考官下了套了。
而剩下的表、誥、詔三篇,陳凡選得是“詔”,苗灝出的題目是《擬漢武帝罷田輪台詔》。
說白了,就是以漢武帝的口吻寫一篇草擬一篇詔書,因為將來考試的人中說不定就有要進入翰林院負責擬詔的,必要的公文寫作還是要會的。
“朕憤匈奴暴橫,數使將將吏士出擊絕幕數千裡,仍置河西四郡。使使者招來西域諸絕國,置校尉,屯田渠犁,冀以破弱匈奴。”
“三十年來,士馬亡失,饋運不貲,有司重賦增算以急軍興,加以苛暴,是朕之不明,重困天下父老子弟也。”
……
等考完了第二場,彆院中的氣氛就已經輕鬆了下來。
若第一場最為重要的話,第二場則次之,第三場一般隻要不是寫出大逆不道的話來,策問是不會作為分數的參考的。
不過,心態上放鬆,不代表就不重視。
堂兄陳軒在考試之前,還是多次強調,科舉要儘量做到儘善儘美。
所謂“論、表、策場,楊古今事理,務中肯繁,不許濫寫舊套。”
策文寫作也不是瞎寫,經義寫作,文字要在五百字以上,六百字以下,過了六百字就是違式,不許謄紅。
但到了策論時,每篇可以寫一千餘字,但也不能瞎寫,寫多了,試卷解送禮部檢查時,也會追究提調官的責任。
終於,第三場考完,參加南直鄉試的幾千名士子徹底解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