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弦樓二樓的回廊上,紅燈籠的光暈曖昧不明,將人影拉得搖曳生姿。
剛走出信天涯的包間,轉過那個雕花的拐角,原本肅穆的氣氛被外麵的喧囂衝淡。
秦鐘臉上的感動神色褪去得比翻書還快,他又變回了平日裡那副沒心沒肺,大大咧咧的模樣。
他用力一拍大腿,那一巴掌下去,聽得李想都覺得肉疼。
“哎呀,壞了!”
秦鐘一臉懊惱,悔得直嘬牙花子:“剛才光顧著在那煽情感動了,正事兒忘了個一乾二淨,我還沒問信爺為什麼會來琴弦樓這種銷金窟。”
他一邊走一邊嘀咕,眉頭皺成了川字:“不對勁啊,信爺是出了名的鐵公雞,今兒個怎麼轉了性,跑到這這喝茶聽曲兒來了?”
李想瞥了他一眼。
你那是忘了?
都不好意思點破你。
剛才那種溫情時刻,你要是敢問這問題,信天涯怕是當場就要抽你。
李想整理了一下袖口,“信爺也是人,來這裡聽聽曲,喝喝茶,散散心,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兄弟,你不懂。”秦鐘撓了撓頭,不知道怎麼解釋,“算了,咱們預定的位子在前麵,再不去菜都要涼了。”
琴弦樓的二樓視野極佳,既能俯瞰一樓大廳的歌舞升平,又能通過巧妙的屏風設計保持私密性。
空氣中彌漫著高檔脂粉與龍涎香混合的甜膩氣息,耳邊是絲竹管弦的靡靡之音。
就在這時,一道極其刺耳,且帶著幾分令人不悅的囂張聲音,穿透了周圍絲竹管弦的靡靡之音,像是一根刺一樣,精準紮入了李想的耳朵。
“陸少,您慢點,留神腳下。”
“這琴弦樓的地毯雖然軟,但這門檻可不低,不過您放心,我四叔已經在裡麵的‘聽濤閣’候著了,那是今晚視野最好的地界。”
這聲音,太熟悉了。
帶著一股子諂媚與狐假虎威,囂張中帶著卑微,聽著就讓人想起了黑水古鎮。
李想的腳步一頓,順著聲音的來處看去。
隻見樓梯口處,一群人正浩浩蕩蕩走上來,排場不小。
為首的是一個極其紮眼的年輕男子。
這人約莫二十四五歲,穿著一身剪裁考究的藍色西式洋裝,頭發梳成了時下最流行的油頭,抹了厚厚的發蠟,蒼蠅落上去都得劈叉。
手裡拿著一根鑲著象牙頭的文明棍,走在平地上,卻也裝模作樣拄著,鼻孔朝天,一臉傲氣,顯然是那種非富即貴的世家子弟。
而在他身邊,那個點頭哈腰、滿臉堆笑正在引路的,正是李想的老熟人。
黑水古鎮,黃狗幫黃二爺的獨子,那個遛狗反被狗咬的黃慎獨。
這世界還真是小。
黃慎獨此時正忙著給那位陸少介紹琴弦樓的特色,目光隨意向四周一掃,想要彰顯一下自己對這裡的熟悉。
這一掃不要緊,視線正好撞上了站在不遠處回廊下的李想。
兩人的目光在空中交彙。
黃慎獨先是一愣,隨即眼睛瞪大,像是看到了什麼不可思議的東西。
緊接著,那張原本堆滿假笑的臉上,露出了既驚訝又憤怒,帶著幾分殘忍的笑容,那表情宛如獵狗聞到了獵物的腥味。
冤家路窄!
“嗯?我當是誰擋了陸少的道兒,這不是那個在黑水古鎮給死人縫皮的小李子?”
黃慎獨停下腳步,指著李想,聲音拔高了八度,尖銳刺耳,生怕彆人聽不見。
“怎麼,不在那陰森森的鋪子裡陪死人睡覺,跑到琴弦樓來裝大爺了?”
這話太毒了。
周圍那些原本在談笑風生的客人們,一聽到“給死人縫皮”這幾個字,臉色齊齊一變。
在這個迷信盛行的年代,入殮師是不可或缺的行當,卻在這種尋歡作樂的場合遇到,那是極大的晦氣。
“給死人縫皮的?”
“哎喲,真晦氣,出門沒看黃曆!”
“離遠點,離遠點,彆沾了身上的屍氣,待會兒手氣都要臭了。”
周圍的人躲瘟神一樣,嘩啦一下向後退了幾步,瞬間在李想周圍讓出了一大片真空地帶。
他們來這是尋歡作樂的,最忌諱這種晦氣事。
若是沾了死人氣,回頭手氣背了,或者生意黃了,那可觸黴頭。
“真晦氣,琴弦樓怎麼什麼人都放進來。”有人低聲抱怨。
唯有秦鐘,不僅沒退,反而上前一步,眼神不善的盯著黃慎獨。
“哪來的野狗在這亂吠?”秦鐘就要邁步上前。
“秦師兄,不用勞煩你出手,我自己來。”
秦鐘看了李想一眼,見他眼中並無懼色,隻有一片冰冷的清明,便點了點頭,向後退了半步,如鐵塔般矗立在李想身後。
“行,我在後麵給你把關。”
秦鐘壓低聲音,語氣森然,“記住,師父說過,我們驚鴻武館不惹事,但也不怕事。隻要占著理,大膽乾,就算把天捅個窟窿,還有師父那身肥肉頂著。”
說完,他在李想背上重重拍了一下:“精神點,彆丟了咱們的份!”
“放心。”
李想整理了一下袖口,邁步向前。
他沒有急著開口,而是像是在找什麼東西一樣,眼神在黃慎獨的左邊看看,又在右邊找找,甚至還彎下腰看了看他的身後。
黃慎獨被他這番莫名其妙的舉動弄得一愣,下意識問道:“你看什麼?找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