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等船去九龍的女學生也湊過來,好奇地望向趙鑫。
趙鑫趁機提高音量:
“許文強沒追那小偷。他站在原地,看著小偷鑽進人堆裡沒了影。然後他笑了——來上海第一天,學費七塊大洋。他記住那隻手了,虎口有疤,缺根小指。在上海灘,隻要人沒死,賬總能算回來。”
“好!”
畫家突然喊了一嗓子,把周圍人都嚇了一跳。
趙鑫衝他點點頭,繼續念。
人漸漸圍上來了。
七八個,十幾個。
……有等船的,有閒逛的。
還有倆背相機的外國遊客,雖然聽不懂,但也湊熱鬨看過來。
趙鑫念完第一章結尾。
——許文強走進當鋪,當掉身上唯一值錢的懷表。
換了三塊大洋和一句:“後生仔,上海灘不好混。”
他放下喇叭。
周圍安靜了幾秒。
“後來呢?”
一個女學生急急地問。
“馮敬堯是好人壞人?”
趙鑫笑了,舉起手裡的《明報》:“後來都在這兒。今天連載第二章,許文強應聘當上馮敬堯的英文秘書,馮程程第一次出場——穿白洋裝,打蕾絲陽傘,在霞飛路梧桐樹底下。”
“報紙多少錢?”
“一塊二。”
“我要一份!”
“我也要!”
二十份報紙,三分鐘賣光。
沒買到的圍著趙鑫問:“明天還來不來?”
“明天同一時間,念第三章。”
趙鑫保證。
正要收拾東西走人,人群外傳來一聲:“喂!邊個準你喺度擺賣?”
人群分開,三個穿深藍色製服、戴大簷帽的男人走過來。
——小販管理隊的。
帶頭的隊長四十多歲,黑著臉。
“街頭賣報紙,有牌冇?”
趙鑫心裡“咯噔”一下。
牌?
他連這詞兒,都是第一次聽說。
但他麵不改色,舉起《明報》指著報頭。
“阿sir,我唔係擺賣,係推廣。推廣《明報》,推廣查良鏞先生嘅報紙。”
隊長愣了下,接過報紙看了看:“查生嘅報紙?”
“係。查生親自簽嘅我。”
趙鑫從帆布包裡掏出合同。
——隻露出簽名那頁,“《上海灘》係查生親薦作品。我喺度念俾大家聽,係想多啲市民了解《明報》,了解香港文學創新。”
這話說得冠冕堂皇。
隊長表情鬆動了些,看看合同簽名。
又看看還沒散的人群:“真係查生簽嘅?”
“千真萬確。”
趙鑫壓低聲音,“查生話,香港文學要走出書齋,走入市井。阿sir你睇,市民幾鐘意?呢啲係文化事業,唔係無牌小販。”
隊長猶豫了。
1970年代的香港,金庸這名字還是有分量的。
而且“文化事業”這頂高帽一扣,事情性質就不同了。
這時,那個畫家突然開口:“阿sir,呢個後生仔念得真係好!我聽完都想買報紙追連載!好事嚟?,推廣閱讀嘛!”
兩個女學生也幫腔:“係啊阿sir,我哋平時都唔睇報紙,今日聽完都想睇!”
隊長看看這個,看看那個。
最後擺擺手:“今日就算啦,下次要攞牌。快啲收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