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她說,休戰,做朋友吧。
他想跟她和好,深入了解了解她,怎麼這個人的大腦構造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樣呢。
沒想到她還嫌棄他!
他在哪兒不是備受追捧的孩子王啊,竟然還有人嫌棄他!
他不信這個邪,杜若越嫌棄他,他越要跟她做朋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差把她當祖宗供起來了,可算得到了她的認可。
不過,也是越接觸了解杜若,越覺得其他人都是如此平凡又無趣。
沒有任何人能比杜若更有意思,她每一天都能給他驚豔,讓他看見她就覺得高興。
後來杜若去參加少年班,他不能每天都見到她,他會不開心,他會想她。
那種難過是比從北方換到不適應的南方城市居住更不開心,那種思念是比見不到爺爺還要更想念一個人。
他也想跟她一起去少年班,但是他不夠格,少年班不要他,因為他不是天才。
他那個時候還不知道,天才是天生的,不是後天努力就能實現的。
他隻知道他想見杜若。
他開始努力學習,杜若學過的東西,他都跟著學,學魔方、學數學、學物理…
他變成了年級第一,他被老師誇聰明絕頂,他比同齡人都要厲害得不止一點半點。
可無論他怎麼努力,他都追不上杜若的腳步。
直到有一天,杜若跟他說,她考上大學了,要出國去讀書。
他才清楚地意識到,他們之間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杜若注定是他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他還是個小學生,她已經變成了大學生。
杜若出國了。
他見她的次數開始輪年計算,從一年幾次變成一年一次,又變成幾年一次。
他眼睜睜地看著她越來越忙,越走越高,越來越讓人追趕不上。
而他,像個正常人、普通人一樣,按部就班的上小學、上初中、上高中,擁有普通的同學和普通的朋友。
他跟杜若之間,有著一條無形的鴻溝。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對她起了異樣的心思,他隻知道自從杜若離開以後,在他的世界裡,其他人都不過爾爾。
千千萬萬個普普通通的人,抵不過一個杜若的存在。
他身邊向來簇擁者無數,叫他哥,叫他老大,唯他馬首是瞻。
可他隻想那個人回來,喊他徐京墨,一副嫌棄又傲嬌的模樣,時不時跟他拌幾句嘴,警告他不要想著造反,生氣的時候還會捶他幾下。
每天路過她家門口時,會想她。
同學、朋友們討論漂亮的女孩子時,會想她。
有人跟他表白時,會想她。
青春期的每一場春夢,也是她。
他是宇宙中隨處可見的塵埃,偷偷覬覦著一顆格外閃亮的星星。
暗戀是一種禮貌。
杜若說,他是她唯一的朋友。
那他就要當好她唯一的朋友。
他不能說,也不敢說,他怕他連她唯一的朋友身份都沒了。
這是,她留給他,唯一的一點念想。
有些夢不敢隨意奢求,不敢癡心妄想,隻要主人公存在,就已經足夠美好。
徐京墨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緒裡,眼前突然出現一隻細膩白皙的手,覆上他的額頭。
他側眸看過去,見杜若眼含關切地問他:“這麼燙,你怎麼又發燒了?都燒呆滯了,吃藥沒有用嗎?”
他的心跳如同擂鼓,震耳欲聾,卻隻有他一個人能聽得見。
徐京墨目光炯炯地盯著她,腦袋一片空白,完全不想思考什麼,又有點想試探什麼,他聲音虛弱地開口說:“杜若,我有點難受。”
身體難受,心也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