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微逃了一陣子,花伯便打住了,覺得不地道,不與人家道聲彆,就這麼溜之大吉,恐怕不妥,讓人知道,似乎會說他的不是的。
可是念及少秋對少女的那種覬覦,平白無故地,要去小河邊約會自己的女兒,讓荒村的人們戳脊梁骨,簡直說什麼的都有,與其如此,倒不如世上不存在此人,恐怕自己還活得好些。
如此想了一陣子,便不管這麼多了,悄悄地溜去,不久之後便消失在此荒涼的戈壁,隻留下少秋獨自一人在此茫茫荒野了。
……
而少秋這時呢,因為覺得花伯可能真的是鞋丟了,遂湊上前去,為之尋找,非要找回來不可,權且以之作為禮物敬獻給伯伯吧。
要討好花伯的話,似乎也就隻有如此了,因為大山上的莊稼收成不好,出門做工也不成,經商更是如此,無奈之下,為了少女以後能夠嫁入自己的屋門,也就隻能是抓住這樣的機會了。
再者說了,這也不是什麼難事,不過是舉手之勞罷了,自己有的是力氣,略微跑兩步便成,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可是找了一陣子,尋遍了所有的角落,翻開了巨大的石頭,累得渾身是臭汗,卻仍然是毫無收獲,或許那鞋子看到他來了,故意不好事人,這便悄悄溜走了?
找了一陣子,夜色更加漆黑,伸手不見五指,狂風呼嘯而過,怪石亂滾,砂飛石走的,好不熱鬨,卻也極其淒慘,側身此處,實屬無奈,若非為了討好人家,何至於如此呢?
抬頭望了一眼天空,夜色極其恐怖,不知為何,天幕上似乎閃爍著一雙恐怖的眼睛,紅色的,不過這樣的眼睛轉瞬之間便逝去,如一陣風似的,再也找尋不到了啊。
本來怕怕的,想離去,與花伯呆在一起,和他說說話,聊聊天來著,卻因為找不到鞋子,這要是空著雙手去見人,屆時會不會被人恥笑呢?這麼點事都辦不好,以後呀,如何能照看自己的女兒周全!
念及此處,便不顧這麼多了,直接往前湊,非要把事情辦好了不可,縱使為此而丟去了性命,粉身碎骨,陷入萬劫不複的深淵,那也認了。
況且到了這個時候,在不遠處,不還看到花伯正站在那兒麼,穿著一身白色的襯衫,此時看上去,簡直是帥呆了,使得少秋直接就不再有任何顧慮,隻管找尋著鞋子罷了。
可是當少秋低下頭尋找鞋子的時候,那個花伯的影子卻又一眨眼便不見了,那漆黑一片之中,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東西。
……
殺人犯正睡在自己的床上,破敗的棺材板板搭建成的屋子裡,獨自躺著,還真是頗為適宜,床前擺放著一雙精美的皮鞋,此物是他在超市購買的,花去了他多年的積蓄。
這雙鞋子因為相當寶貴,純手工打造,一水的真皮,造價之昂貴,足可以稱得上是價值連城了。至少在當年是這樣的。
當時穿著這雙皮鞋往著集市上一走,行人紛紛為之側目,嘖嘖稱讚,頗有些好事之徒,困為見到此物實在是難能可貴,都想湊上前來摸上一摸,有人甚至不顧上麵塵土之存在,趴伏在鞋子上,這便親吻了一下。
穿著這雙皮鞋行走在稠人廣眾之中,出入於高級會所,一些漂亮的女人見了,笑靨如花,恨不能直接與之成雙成對比翼雙飛了都。可是不成,可能覺得此人過於高貴吧,自己這種貨色,不足以與之匹配,遂長歎一聲之後,旋即如一陣長風似的,悄然而逝,不知所終了。
殺人犯當時穿著這雙據說是價值連城的皮鞋,閒逛著街道,當時有人紛紛勸說,叫他及早回去,不可如此招搖過市,否則的話,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甚至為自己帶來意想不到的禍患。
“沒事的。”殺人犯根本就聽不進去,好心當成了驢肝肺,置若罔聞,仍舊我行我素,氣度不凡地行走在古鎮。
可是這時呢,有人便出現了,非要看看他的鞋子不可,殺人犯當時是不肯的,因為覺得此人穿得如此邋裡邋遢的,渾身上下,尚且還糊著不少的牛屎,極其肮臟,路過之人,無不掩鼻而過,有人甚至當時就嘔吐不斷,甚至把自己的肺都吐出來了。
“看看你這雙據說是價值邊城的鞋子!”那肮臟的漢子如此說道。
“不行。”殺人犯堅決不同意。
“為何?”肮臟的漢子再度問了一聲,那樣子,似乎在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什麼東西是自己不能看的。
“怕你弄臟了我的鞋子。”殺人犯如此念叨著。
“媽的,”肮臟的漢子如此吼著,“老子女人的屁股都想看就看,怎麼著,你這雙破鞋能有人家女人的屁股珍貴嗎?”
“反正不行。”殺人犯如此回應著。
“老子偏要看了。”肮臟的漢子忽然把那雙鞋子搶了過來了。
而後的事情,便是……
殺人犯殺了那個肮臟的漢子,不為彆的,不過就是為了這雙珍貴的鞋子而已,此時想到這樣的事情,使得殺人犯還頗為噓唏,覺得當時如果能忍一忍,或許還有轉圜的餘地,不至於就做出這樣的事情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