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們二人把衣服又狠狠的洗了一遍,在山穀中找了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掛起來,又升了一堆篝火,便在山裡露宿了一晚。
至於他們殺了五個黑人士兵,兩個人倒是沒有一點愧疚感或者是心理負擔,這五個黑人士兵,可以說是咎由自取。
如果不殺他們,他們就會殺林銳和謝爾蓋,就算是他們兩個逃脫了這五個黑人士兵的追殺,但是這五個黑人士兵,今後還是可能乾出不少喪心病狂的事情,不知道還會有多少無辜之人死在他們的手裡。
所以他們兩個對於今天殺了這五個黑人士兵,是沒有一點心理上的愧疚,就像是碾死了五隻螞蟻一般,甚至是心安理得。
而五個黑人士兵失蹤,其實對他們部隊來說,也不是多大的事兒,地方軍的軍隊逃兵率很高,各部隊都存在逃兵的情況,這五個黑人士兵失蹤,部隊找不到他們,很快就會把他們列入到逃兵之中,頂多也就是想辦法瞞住丟了五支步槍的事情,但是這就不是林銳需要操心的事情了。
他們在山裡露宿的時候,身上帶的有在鎮子上買的吃的,還有麵館老板塞給他們的幾個餅子,倒不用為吃飯的問題發愁,也不用滿山去找吃的,就是山裡的蚊子多了些。
不過他們都用了避蚊胺,生了篝火之後,他們隨手又在附近弄了些可以驅蚊的東西扔篝火之中,蚊子便很快少了很多。
至於睡覺就更不是什麼問題了,他們早就在野外呆習慣了,隨隨便便就能弄出個舒服的小窩,所以睡得還是很踏實的。
天一亮林銳和謝爾蓋便換上了買來的舊衣服,雖然還有點濕,但是他們也不等了,直接穿到身上,把以前的衣服收起來,裝入到背包裡。
這個破舊的背包是運動型包,跟軍用包式樣差不多,都是牢固的帆布質地,看起來還是挺不錯的。裡麵有一層防水層,用來防水,真的遇上下雨了的話,裡麵裝的東西也不至於都濕了,倒是挺精巧的,在這裡能搞到這樣的東西也是難得。
林銳淘換到的這身衣服,是一身襯衣,是這當地人常穿的一種衣服,灰不溜秋的,顏色洗的看不出原色,穿上舊衣服之後,袖筒卷起來,露出胳膊上黑黝黝的皮膚,上麵的扣子也不係上,露出黝黑而且結實的胸肌。
褲子是直筒的,用一條布帶拴在腰裡,腦袋上扣上一頂舊草帽,腰稍微弓一點,活脫脫就成了個農夫。
謝爾蓋也沒這麼打扮過,穿上之後頓時就笑了起來,打量了林銳一番之後,又看看自己這身打扮,哈哈笑道:“老大!你看看,我倆這身打扮,怎麼這麼不對勁。”
林銳也笑了起來:“這就對了!我要的就是這個效果!這才不引人注目。我們是外國人,這一眼就能看出來。但是穿成這樣,會被認為是在當地生活很久的樣子。”
其實林銳有時候執行特殊任務,不能穿軍裝,需要進行化妝執行任務,時不時的要化妝成普通百姓的身份,去執行一些特殊的偵查或者是抓捕任務。
為此公司專門對他們進行過化妝的培訓,雖然不算精通,但是糊弄糊弄普通人還是沒問題的。
林銳知道自己的缺陷是什麼,他現在關鍵就是膚色,站在一群黑人之中,有那麼點鶴立雞群,再加上他的氣質,很難不被人注意到。
這次到邊境,既然他感覺到了有危險,那麼他就想儘量的避免一些麻煩,所以便想到了化妝潛入到這個辦法。
而他在故衣店買衣服,就是為了這個,也故意為謝爾蓋挑選了這樣一套衣服,正好他的衣服難找,最後找了這樣一套普通的再沒法普通,甚至顯得有點落魄的衣服,也正合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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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來,換裝之後,不用化妝,謝爾蓋的氣質就明顯遮蓋住了他的風頭,表麵上看來他成了個跟班,如此他就不那麼引人注意了。
謝爾蓋也不傻,立即明白了林銳的意思,點點頭道:“這樣也好,就算是樣子像,我們膚色也不是黑人,說話也會有口音。”
“你明白就好,這幾天,有外人的時候,就不要再叫我老大了。但是你要記住,能不開口儘量彆開口。”林銳再次跟謝爾蓋交代道。
謝爾蓋連連點頭,壞笑了起來,背著手先是乾咳了一聲之後,對林銳說道:“咳咳……那個……那個什麼,老板,我們現在走吧!”
林銳頓時也笑了起來,朝著這家夥的屁股上輕輕的踢了一腳。“哈哈,老板倒也沒錯。”
倆人說罷之後,都又狂笑了一通,把背包裡麵的東西掏出來,整理好,用一塊老粗布包起來,打成一個包裹,林銳背在了背上,又把背包給找了個地方埋了起來,算是徹底不要了。
林銳把廓爾喀彎刀彆到腰後麵,本來廓爾喀彎刀的形狀就有點像是柴刀,就是這刀柄是鹿角材質,鑲嵌了銀絲,顯得有點奢華了點。
於是他又撕了根布條,把刀柄纏了起來,這麼一來就不紮眼了。
而且出門在外行走,很多人要帶把刀防身之用,林銳腰後麵彆一把柴刀,也確實不會引人注目,除非有識貨的人,能認出這把刀的不凡之處。
現在看來,他們就像是兩個常年混跡非洲的外國人,很多方麵都已經入鄉隨俗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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