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雞撲扇著翅膀,“那多少錢可以買靈藥?”
“怎麼著也得十貫八貫吧?”李老四說道。
“那就是還得打十天?”
“難啊,你這麼厲害,說不定過幾天就沒人和你打了呀!”
“那怎麼辦?”
“不急,先鬥著,你也收著點力氣,彆贏得太輕鬆。”
“我知道,我都讓那幾隻弱雞啄了我幾根羽毛下來。”
“好好好!”李老四安撫著大公雞,“等你再多贏幾天,縣裡最愛玩鬥雞的王員外肯定就聽說了,他可是有一座雞場,好幾百隻鬥雞,到時候咱們能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就看那一波了。”
李老四一邊說著,一邊從米缸裡舀了一大勺黃米倒在一隻陶碗裡放在地上。
那大公雞就呼扇著翅膀,撲棱棱的跳過去,地頭吃米。
“連贏幾場,先贏些錢,然後王老爺肯定就會出錢買你,怎麼著也得出到五六十貫錢,到時候我就把你賣給他,等到晚上,你就偷偷跑出來,咱們拿著錢遠走高飛,到隔壁縣城去給你買靈藥!”
“咯咯,好!”
陸征,“……”
還以為發現什麼動靜了,沒想到竟然是個意外啟靈的妖物,跟人類合起夥來贏錢的故事。
至於說這大公雞的實力……
也就打打其他大公雞了,估計就連普通人都打不過,被捏住了脖子就是死,比侯平當年差遠了。
也不知道他們兩個是怎麼遇上的,這可比聽說書有意思多了,陸征起了興致,準備追蹤觀察一下。
於是……
第二天早上,陸征又來到了之前的街頭鬥雞場。
果然李老四和那隻大公雞已經到了,正在場上和另一隻看起來頗為雄壯的公雞搏鬥。
一連三場,場場都贏。
隻不過相對於昨天到手將近一貫,今天卻隻贏了五百錢。
沒辦法,贏太多場,就連莊家都抽不了多少錢,更彆說他們的分紅了。
而在回去的路上,陸征也弄清楚了他們究竟是怎麼認識的。
李老四是個孤身閒漢,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主兒,唯一的財產就是城西貧民窟的一處小院,整日裡就是賭博為生,饑一頓飽一頓,沒錢了就去城外林子裡抓蛐蛐抓野雞博彩。
幾天前他輸了個精光,又去城外林子裡碰運氣,結果正好遇上了正在林子邊緣探頭探腦的大公雞。
而這隻大公雞,也不知道是血脈覺醒還是吃了什麼天才地寶,反正就是開了靈智,但自身實力卻沒有一同跟上。
林子裡的危險太多了,彆說什麼老虎豹子,就是山貓和狐狸,都能把它當午餐。
所以它就決定來凡人居住的縣城裡碰碰運氣,哪怕躲起來當一隻野雞慢慢修煉,也比在森林裡朝不保夕要強。
所以,兩人,不,一人一雞一拍即合。
鬥雞!賺錢!
李老四仿佛看到了春風樓最俏的姐兒正在衝自己笑。
大公雞也仿佛看到了自己振翅高飛,一鳴驚人的場景。
然後,在比較熟悉鬥雞這一行當的李老四的建議下,一人一雞決定了鬥雞提升名氣,然後贏王老員外兩次錢的計劃。
到時候,一百多貫在手,他們就可以安安心心的離開桐林縣,再去其他縣城繼續。
……
果然,沒人懷疑那隻大公雞是隻開了靈智的妖,還以為李老四是走了狗屎運,無意中找到了一隻特彆厲害的鬥雞。
一切都按照他們的計劃走,在第四天時,他們就被兩個一看就是富家仆役的人給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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