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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吃過晚飯,林創忽然想家了。
一個多月以來,林創一直在學校忙活,基本沒空回家。
他忽然想珠珠了。
“局座,高全嶺先生拜見。”
正在這時,丁曼麗進來稟報。
林創微皺了皺眉,心中很是不悅。
高全嶺是被孫天新給拉下馬的,如果他有心報仇,早就應該來拜見自己。
哪有看到自己有翻本能力了,再來拜見的?
見風使舵之人不能用。
不過,林創想了想,現在正是用人之際,還不能拒人於門外,如果高全嶺確有能力,對他品德上的瑕疵,暫時可以不追究,用用他也無妨。
“曼麗,是你通知他的吧?”林創揚了揚眉,犀利的目光直刺丁曼麗。
經過一個月的相處,林創與丁曼麗漸漸熟悉起來,稱呼也沒有那麼生分了。
丁曼麗性子比較生猛,也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主。
不過,見到林創這種眼神,她還是害怕。
“是。”丁曼麗直接就承認了。
“理由。”林創冷冷地吐出兩個字。
“報告局座,卑職之所以這麼做,既為公也為私。”丁曼麗答道。
“嗬嗬,有長進,說說看。”林創不由地笑了。
能把報私仇說成為公,丁曼麗也算個人才。
“姚秀芹跟卑職是同學,也是同一天進的警察局,她被龍四海害死,卑職早就有替她報仇的想法。
這是為私。
現在局裡中層官佐全是孫天新的人,局座如想掌控全局,沒人幫不行。高全嶺在警察局經營時間不短,還是有一定威信的。卑職想,如果局長此時用他,一來他感恩戴德,必然歸心,二來也有助於局座迅速掌控局勢。
這是為公。”
林創想了想,丁曼麗所言雖是私心居多,但也不無道理。
自己要掌控警察局,不能洪洞縣裡沒好人吧?憑丁曼麗、高大正和吳之元這些人,分量還是不夠。
可以給高全嶺機會,不過,不能那麼容易。
容易得到的,往往不懂得珍惜。
他決定先晾一晾他。
“曼麗,現在可以給我講一講姚秀芹的事了吧?”林創問道。
“局座不問,卑職正想等高全嶺走後,跟局長報告此事呢。既然局座問,那卑職就敞開了,向局座報告。”
丁曼麗從自己兜裡掏出一張照片,遞給林創“局座,這就是姚秀芹。”
林創接過來一看,照片上是一位年輕漂亮的女子,身著警服,神采飛揚。
“局座,卑職跟秀芹是同學,都在靜安教會中學讀書。我們性格相投,誌向也相同,都有一個共同的理想,就是追求女權平等。為了這個理想,我們沒有接受家裡安排的婚事,反而都愛上了軍人。她愛的人和我愛的人,都在一個部隊,職務還都是團長。
淞滬會戰之前,他們把我們安排進了警察局,我們也都樂於接受這種安排,因為女人當警察,在世人眼裡算是奇聞,但對我們來說,算是走上了一條女性獨立、自由之路,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