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重男輕女,看是女孩子不想養,就狠心遺棄了。回頭讓派出所好好排查一下,看看是哪個黑心肝的乾的缺德事,遺棄孩子可是犯罪。”
聽著幾位大姐七嘴八舌的議論聲,戴晴把孩子母親留下的信拿出來遞給王菊。
“這是從孩子身上找到的,順著這個線索,應該能找到?”
王菊接過信看了一遍,轉給其他同事,“看這封信的意思,屬於故意丟棄。單憑一封信,怕是不好找。”
“確實,又沒個地址什麼的,怎麼找?”
看著王主任皺起的眉頭,戴晴撚著手指,
“護城河那邊經常有人散步,鍛煉身體,隻要認真排查,應該可以找到線索。”
一個人想要遺棄孩子,神情上肯定慌張。但凡遇見她的人,多少會有些印象,按照這個思路摸排下去,想要找到人不難。
“既然她把孩子丟棄,肯定下了決心的,即便找到她,把孩子送回去。說不定以後還會被再次遺棄。”
“這話沒錯,她能狠心丟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配當媽。”
“那也得讓派出所查清楚,先把她抓起來蹲幾天,反省反省。至於孩子,還是送到福利院,讓有愛心的人家收養也比跟著她這個親媽強。”
聽著眾人的分析,王菊主任坐在椅子上,沉默片刻。
“先交給派出所,至於怎麼處理,咱們等待通知就行。”
說罷,又轉頭看著戴晴。
“孩子是你撿到的,之後公安局的同誌可能會找你詢問情況,還需要你積極配合。”
“這個自然,我一直在家。”
配合公安同誌的調查是每個公民應儘的義務,這點她肯定不推辭。
把孩子留在居委會,戴晴直接回到家,短短半天的時間,整個胡同都知道她撿個孩子。
幾個熱心的大媽還專門跑來詢問她,
“小晴,聽說你撿了個孩子送到居委會了?”
“是的,”看著幾雙八卦的眼神,戴晴很無奈。
“天呐,這年頭又不是吃不起飯,什麼人狠心丟棄孩子呀?”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剛聽到這事,就跟做夢似的。”
聽著她們義憤填膺的語氣,戴晴忍不住抖抖嘴角。
“孩子現在居委會,你們可以去看看。順便幫著認一認,說不定還能幫忙找到孩子的媽媽。”
“這倒是,去看看,如果是咱們這一片的孩子,興許還真是見過。”
幾個大媽一聽,頓時就來勁了,結伴的往居委會趕去。
戴晴在家裡守了兩天,果然有派出所的同誌過來問話了。讓她把撿到孩子的經過再敘述一遍,記錄在冊。之後又表揚她幾句,就離開了。
戴晴把人送到大門口,還是沒忍住問了一句,
“那孩子之後會送到福利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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