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並不是化學添加劑所帶來的香味,更像是村野部落裡的花香。
再看被褥,粉粉嫩嫩,好像一間女孩子的慧芳。
吱呀!
房門被推開,一個看起來二十多歲,穿著樸素,不施粉黛,皮膚卻極好的女人走進來。
手裡端了一碗粥,放在床頭櫃上,“快趁熱喝吧。”
女人笑起來如沐春風,就像春野裡的百合花一樣,讓人感覺很舒服。
於歡受了傷,體力消耗很多,早就餓了,便不再客氣,三兩下把粥都給喝乾淨了。
雖然隻是一碗白粥,但被女人煮的很好喝,可見她平日的賢惠。
“我再給你盛一碗。”女人很客氣。
“謝謝。”
第二碗端來後,於歡喝的要慢一些,邊喝邊問“是你救了我嗎?”
“嗯,我和我爸昨天去山裡采蘑菇回來的晚,被你拌了一跤,低頭一看發現你還有氣,就帶回來了。”
女人說著,自我介紹,“我叫張德鳳,你呢?”
“於歡。”
“於歡,你可真是福大命大,從幾百米的山坡上滾下來,都沒有什麼大事。”張德鳳越想越覺得神奇。
於歡撓撓頭,“可能我身體比較好,還是多虧你們把我背回來,不然我要被野狗叼走了。”
“嘿嘿……沒事,舉手之勞。”張德鳳一臉天真無邪的笑著。
於歡看得心裡暖洋洋的,很舒服。
最近幾個月在他身上發生太多事情,周圍幾乎到處都是爾虞我詐,已經很久沒碰見如此質樸的姑娘了。
所以於歡對她,倍感親切。
這時,一個粗礦的中年男人走進屋,應該是張德鳳的父親。
他看了一眼醒來的於歡,皺皺眉,說道“德鳳啊,既然他醒了,就讓他趕快離開吧。”
“爸,他才剛醒來,身體還沒好呢,要不等幾天吧。”張德鳳看於歡虛弱的樣子,挺不忍心。
“不行,必須讓他趕緊離開。”張元武好像很討厭於歡的樣子。
拉著張德鳳到了門外,提醒道“這年輕人身上有槍傷,怕是有什麼仇家啊,我們留他在這兒,萬一被連累了呢?”
張德鳳這才明白父親的意思,想想後說道“那我等會兒問問他吧,身上的槍傷到底怎麼回事。”
“你問他就會說實話嗎?德鳳啊,你太天真了。”張元武歎了口氣。
“我試試唄。”
“主要他現在身體還沒好,如果趕走他,容易死在外麵,我會於心不忍的。”
張元武衝著張德鳳直搖頭,“你這丫頭,什麼都好,就是太善良了。”
原本昨天晚上,張元武就不想帶於歡回來的,是張德鳳執意如此,他拗不過才同意。
“善良不好嗎?”張德鳳小聲嘟囔一句,回到於歡身邊。
剛要開口,於歡抱歉道“不好意思,給你們父女添麻煩了。”
“剛才我和爸爸的談話,你都聽見了?”張德鳳問。
“嗯。”於歡沒否認,解釋道“我的槍傷是被一個壞人打的,不過他現在,應該已經被抓走了……”
於歡把具體情況,給張德鳳說了一遍。
張德鳳用不可思議的目光,盯著於歡。
“原來這麼一回事,那你……”
“我感謝你們父女兩個的解救,不過我都醒了,也該離開了。”
於歡說著要起身,突然感覺傷口劇痛,有些提不上力氣。
“彆逞能了,多待幾天養養傷吧。”張德鳳看出來,要攙扶。
砰!
外麵傳來一聲巨響,似是大門被誰用力踹開了。
“張德鳳呢?快點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