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這樣的情況,老劉當然也不願意出這醫療費。他就當即說,坐牢就坐牢,他不會賠肖嬸的醫療費的。
辦案警察,把情況告訴了謝江,然後,也跟謝江溝通,讓老劉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費,彆都找他要。這件事,是老劉引起的,但是,老王和肖嬸都是成年人,他們的行為也是有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就是他們自己都有責任。然後,看能不能做通老劉的思想工作。
對於老劉劃爛了謝江的車,這種行為,真的是可大可小,關鍵看雙方的態度能不能和解好。
畢竟,謝江的車,是新買的豪車,上百萬。老劉的行為,導致了謝江的財產損失,達兩萬元,已經涉嫌破壞他人的財產罪。得不到被害人的諒解,那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一到三年的刑責呢。
現在,謝江提出的要求,雖然是超出了老劉破壞的財產的標的範圍。但是,從蝴蝶效應來說,謝江提出的也是符合道理的。
公訴機關和法院,在提起公訴時,都會根據案情的前因後果來進行綜合的定性。不會片麵的去定性,法院在審判時,也是會根據前因後果來進行綜合的判定。除非是因為偏導性。
原則上,都是根據前因後果來綜合判定的。
那麼謝江提出了,肖嬸被老老王推得摔傷了,是因為老劉偷偷劃爛了他的車,栽贓老王,引發的矛盾。這就是老劉的行為引發了肖嬸被老王推倒摔傷的原因,老劉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找老劉賠償醫療費也是沒有錯的。
但是,警察按照責任劃分來判斷,老劉有責任,老王也是有責任,肖嬸一樣有責任。
謝江就同意,要老劉賠償了車損的費用外,再負擔肖嬸的百分之五十的醫療費。
老劉不同意,就走法律程序了。
他也不想糾結這件事。讓老劉自己去想,是錢重要,還是他的自由重要。
以前,他是想到自己這一年來時間,遇到了幾起遭難的事情,都是自己的衝動引起的。就不報警了。沒想到,一樣會把事情給鬨出來。就是這事情轉化到彆人身上了。他是可以不管,可是,看到肖嬸和老王被自己的決定牽連成這個樣子,是於心不忍。
現在找的了肇事者,他真的是不想原諒了老劉。
當初,老劉把他的車劃爛了,竟然還跑去找他,想誣告老王,還想借機找他要線索費。好可恨啊。
就衝老劉這種無恥的行為,謝江都不能饒恕了他呢。
辦案警察也是先抱著調和的原則,就去跟老劉做工作,希望老劉答應了謝江的要求。
也跟老劉分析,這不賠償醫療費,謝江就會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那最少是會判一年。甚至,法院會根據他這破壞財產引發的後續的矛盾,導致了肖嬸遭到傷害,就會加重他的刑罰,可能會判到三年。那與這點錢比,就太不值了,希望老劉好好考慮。也建議老劉去找找律師谘詢,看他要承擔那些責任。
老劉就和家裡人商量,家人是氣得衝他大罵不止,哪裡有心思想這個,也搞不懂。
他們就去找律師谘詢。
結果,律師就說,這個案件,他包老劉打贏官司,隻出車損的錢,不要賠償醫療費。
老劉忙問要多少律師費用?
然後,律師就告訴老劉,按照他們的收費標準,財產訴訟代理費,給劉按照了可能要承擔肖嬸的醫療費的三十萬為標的,按照百分之四的收費標準,就是一萬二千元;
刑事訴訟代理費等,算了五千元;
還有其他的費用,算起來,超過了兩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