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你真傻,為什麼當初不告訴我?如果我知道了真相,就會原諒你的不近人情了呀……”
我撫摸著相片上先生的臉,淚水模糊了雙眼。想到平日裡先生對我的嗬護,我泣不成聲……
如果先生活著,知道自己成了“非法集資人”,天曉得會怎樣想?
我原以為先生眼光短淺,貪圖利息高,可是最近在維權群裡聽到了很多很多……
我開始明白過來,原來《安徒生童話樂園》是扶持的項目,先生是個老黨員,並不是在盲目的投資呀!
可是,目前明明《安徒生童話樂園》運營正常,為什麼不履行合同的條款呢?即使投資人去世了,也熟視無睹。
這究竟是怎麼了?這還是健全的法製社會嗎?
先生走了,但微信還在,我跟著大家掃二維碼進了維權群。
我默默地關注著群內動態,二百多人,一片埋怨聲。
群內建立了核心組,要求大家自願每人出一百元作為“車馬費”。
我覺得總不能讓核心組成員出力又出錢吧!所以爽快的付了一百元。
哪知曉,跳出一個剛進群的人,不僅收了彆人交費的紅包,還叫著“動動腦子,彆輕信……”
看了幾天群內的交流,有點為核心人員擔憂。接下去的路該怎麼走?這條維權的路並不平坦……
我原本想放棄這三萬元,但先生活著時對我說過,一定要想辦法追回資金。
我的眼前總是浮現出先生期盼的眼神,我知道那不僅僅是三萬塊錢,而是先生對的一份信任。
先生走時,雙眼睜著不願閉上。他不甘心呀!做了半輩子黨政乾部,明明是扶持的項目,怎麼可能出爾反爾呢?
看著群內很多人去經偵大隊、去法院……報案、立案……卻收效甚微。
我記憶深刻的是一次應邀陪同去楊浦經偵報案,這位七十多歲頭發花白的大姐?,雙手哆嗦著,資料差點灑在地上……
窗口的辦案人員正襟危坐,不為所動,也許見多了麻木了,習以為常了。
誰知,大姐的資料呈上去,卻被告知,讓他她去另一個經偵大隊……
最近我才有空仔細看先生留下的合同,明明寫著,合同到期本金歸還,爾後合同自然終止。
可是,為什麼對方遲遲不予兌現?為什麼法人回答我是因為疫情的關係?
我仔細看了,合同到期日是2019年2月,那時哪有疫情。
2019年6月拿到的分期付款兌付公告,上麵注明了是大病份額,直到我先生2020年7月去世,也沒收到一分錢。
在我的責問下,法人回答我,與業務員關係好的投資人已拿到了部分錢。言外之意,拿不到,是業務員的問題。
我打電話問業務員,她一口否認有這回事。同時告訴我,有很多投資人的款項是從保單轉向的。
因為上層管理人員中,有原來在保險公司任職的人。
業務員根據保險公司內部信息名單,依次電話裡用高額利息引誘,並上門介紹《安徒生童話樂園》是項目。
聽了業務員的解釋後,我在先生留下的一堆資料中,果然發現了保險公司轉出的清單。
那些無辜的投保人,應該與我先生一樣,是看了業務員上門帶來的項目介紹,才義無反顧地做出了投資決定。
保單個人信息屬於保險公司機密範疇,被人泄露而且進行商業活動,該不該追究法律責任?
原保單投資人並不是主動上門要求與《安徒生童話樂園》簽訂合同,而是被有預謀地誤導上了圈套。
運用項目的政策,來達到集資擴大經營範圍的目標,本無可厚非。
如果借項目的光環,有意侵吞投資人資金,是否應受到法律製裁?
這種不法行為不僅損害了投資人的經濟利益,更破壞了在民眾心目中的形象。
令人不解的是,一邊是投資人在維權,一邊是《安徒生童話樂園》在正常運營。
我覺得,因保險公司個人信息泄密而導致成為《安徒生童話樂園》項目的投資人,他們應該是受害人。
在與法人的溝通中,?我怎麼感覺,對方是有意推諉呢?而且他主動說,可以去法院告他。
我百思不得其解,明擺著是他違反了合同條款,怎麼法律就製裁不了呢?
但是,我還是很有信心。是因為市信訪辦那位律師的鼓勵,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法製健全的社會。
我不僅要追回資金,更重要的是追回先生對的那份信任。這樣才能告慰為黨工作了幾十年,如今長眠在九泉之下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