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自己的所有東西都很快打理好,想了想,在網上查了常州的幾個可以存放快遞的地方,照著地址將東西都郵了過去,隻留一些不能郵寄的,或是需要隨身攜帶的東西。
我將我的東西麻利收拾完,隻是看到安然那部分的時候,卻徹底無從下手。
其實她的東西一點也不多,但是每件都重如千斤,令我連拿起的勇氣都沒有。
她在我這兒呆了43天,但隻有一個小書包,一個還算是溫暖的床位,以及幾件悉心碼放在枕頭邊的衣服。
那是我前些天給安然買的過年新衣,買的時候她很新奇,我同她說新年前一天才能開始穿,她就放在了枕頭邊,說每天起床的時候看到衣服都能有好心情。
但,她偏偏就死在了距離天明沒幾個小時的夜裡。
連太陽的光,都沒能照拂在她的身上。
我站了許久,這才將衣服連同被褥一起抬起,交給在一旁垂首不語的小四十,我自己則是拿上了書包,邊走邊囑咐道
“拿到樓下的火盆邊,我們給安然燒去,讓她路上也能暖和些。”
我們倆將平常燒元寶的火盆重新升起,然後一點點的往裡麵加東西。
火光很盛,有些灼燒人眼。
我從書包裡一本本取出安然的課本,放進火光之中。
直到有一張試卷從課本的邊角掉落下來,我撿起來正要放入火盆,卻發現這是安然寫的一篇作文。
作文的標題是《想當一個賣地瓜的小女孩》。
安然的字並不好看,甚至有些歪膩。
但扭曲的火光之中,我還是看出了那些字寫的是什麼——
我喜歡我的姐姐,她說她叫留白,我趁她不注意的時候查過這個名字的意思,說是書畫作品中需要留下相應的空白,留有想象空間的意思。
姐姐果然很不一樣,連名字都這麼美。
姐姐還和我說,我烤地瓜和考大學一樣厲害,我的成績不好,所以就想當一個烤地瓜的小女孩或者老太婆,都可以。
我希望我的姐姐能夠活到八十歲,因為我比姐姐小五歲,我七十五歲的時候,姐姐應該還有牙齒,我的手腳應該也還麻利,我還能給她烤最甜的地瓜。
這個傻瓜。
我其實,也沒有那麼愛吃地瓜。
安然記住了我叫留白,但怎麼就沒有能記住我姓屠呢?
屠,徒。
屠留白,徒留白。
徒勞留白也許,就如同我的命格一般,我留不住任何想要留住的東西,隻會重複黴運與失去,一切都沒有意義。
我將那張作文扔進火盆,看著她一點點的燃儘。
不知過了多久,火盆慢慢熄滅,紙馬香鋪門口突然人影晃動,走進來一個人——
熟人,魯父。
魯父的神色有些罕見的疲憊,沉聲開口道
“我們要離開安興,回雲夢了。”
“娜娜說你肯定不想見她,所以托我把這張紙條給你。”
“山水一程,後會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