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警惕的看向四周,沒發現有異常,幾人又分開往胡同兩頭追去了。
元春和向毅,背靠著院門,聽到了腳步聲漸行漸遠後,兩人滑坐在了地上。
元春道,“向毅同誌,我也不問你去那戶人家做什麼,你就現在我家待會兒,等他們消停了,你再出去。”那群人跑走不一會兒,又返回巷子,來回遊蕩了兩圈,遇到下班放學住在附近的居民,他們還會用探照燈一般的目光,緊盯著對方看半天。
遇到陌生人,他們還會攔著對方問出人家的祖宗十八代。
這些都是某些組織的人,他們在縣城橫行霸道,無人敢惹,大家看到他們,都會嚇得遠遠躲開。
元春釋放出精神力監視他們,見他們對她家這邊沒多關注,她這才邀請向毅進屋喝茶。
跟表姑表嫂兩人介紹了向毅同誌後,她讓表姑去多炒兩道菜,她要留向毅同誌在家吃飯。
又吩咐表嫂,“表嫂,後院長了一個秋西瓜,我看差不多熟了,你去摘來咱們吃了它。”
“表妹,我洗了一籃子小柿子,你吃不吃?”
“吃,裝一盤來。”
“好嘞。”
表嫂端了一盤小柿子放在桌子上,“向同誌,這小柿子是新品種,可甜了,你嘗嘗。”
“謝謝李同誌。”
“不用客氣,你是我表妹的朋友,那就是自家人。”
李雨菲放下小柿子,又去了後院摘了個大西瓜,不一會兒,她又端了一盤切好的西瓜進來。
“向毅同誌,你吃西瓜,這是秋西瓜,也是新品種。”
都是李春蘭研究出來的新品種。
不管是小柿子,還是西瓜,都比普通的好吃,口感不但甜,清脆,味兒濃。
向毅看向慵懶的吃著小柿子的小女人,好奇問道,“宋同誌,這小柿子和西瓜的新品種,都是你家研究出來的?”
“是啊,我表姑研究的,她在家沒啥事,成天研究地裡種的吃的。”元春拿了一塊西瓜啃,“這新品種的西瓜,我這也是第一次吃,清脆爽口,也夠甜,味兒真不錯。”
頓了頓,若有遺憾道,“就是可惜,種的少了,種了十粒籽,出了三株苗,隻活了一株,長了這麼一個西瓜。”
向毅微笑,“那我真有口福。”
“那可不,也就是你身上這身衣服我喜歡,不然我可舍不得切西瓜給你吃。”
向毅啃了兩塊,還想拿第三塊的時候,元春又說話了,“你少吃點,留點肚子吃飯,我表姑做的飯可好吃了,跟原師公的廚藝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向毅放下剛拿起的西瓜,笑著道,“看來,我真得留著肚子嘗嘗你表姑的廚藝。”
“嗯嗯,錯過了這個村,就沒了這座廟。”
晚上,李春蘭做了香辣魚雜,大盤雞,肉末豆角,蒜蓉青菜,再裝了一碟辣白菜,一碟糖醋蒜,切了幾個鹹鴨蛋。
擺了滿滿一桌子。
主食是二米飯。
大米多,小米少。
元春把滿滿一碗飯放向毅麵前,又給他到了一杯茶水,笑道,“向毅同誌,我家可沒酒喝,我給你倒杯茶吧。”
向毅早就被這一大桌子菜驚呆了。
這個年代,能隨手出三四個肉菜的可不是普通家庭,就是他家,帝都的高乾家庭,也不一定能隨時做得出來。
而且,宋元春對她表姑表嫂的態度,嘴上喊著長輩,可那使喚的慵懶語氣,絕對不是對長輩,而是對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