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辦公室之後,就看到了桌子上有兩份文件。
我還沒有來得及看,茉莉就泡好茶端了進來。
“郭總,那倆份文件需要你簽字,是模特組接的廣告合約。”
“好,你審核過了嗎?”
“是的,我已經確認過,沒有問題,甲方是我們的老顧客。”
“嗯,行,那我看一看學習一下,等會你再過來拿。”
“好的。”
以前我覺得合同很複雜,好幾頁紙上寫上滿滿的。
要看半天,但是後來做了銷售之後,這樣的合同就見多了。
也知道看哪裡是重點,隻需看關鍵的地方就行。
但是進了藝人部,茉莉告訴我合約上的條款很重要。
我拿起文件認真閱讀起來,發現這次的合約確實比較特殊。
其中一條規定,模特必須在拍攝期間保持特定的體重,如果未能達到要求,將麵臨高額罰款。
我皺起眉頭,心想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畢竟模特的身材對於廣告效果至關重要,但是如此嚴格的體重限製,對於模特來說無疑是一種巨大的壓力。
這時,茉莉敲門進來,詢問我是否看完了合約。
我指著那條體重規定,問她對此有何看法。
茉莉表示這是行業內常見的條款,為了保證廣告效果,許多公司都會對模特提出類似的要求。
然而,我卻覺得這樣的規定有些不合理。
我決定和對方協商,嘗試爭取更寬鬆的條件,以保障模特的身心健康。
這次是一個大型的活動,在東莞市虎門舉行服裝秀。
因為彩排加比賽差不多要二十來天,所以在這期間被選中合作的模特必須得保持好身材。
不能出現體重超標或者身材走形的事情發生。
這會影響到甲方設計師的服裝效果,所以不能大意。
在我的要求下,甲方同意放寬了一點點標準。
但還是比較嚴格,這算是我上任後接的第一份工作。
另一個合約是個拍雜誌廣告的合約,隨便一個中等的模特都可以勝任。
就是那份大型的活動,從公司裡簽了八名模特,而且還把陳慧這個模特組的一姐簽了過去。
隨後我就看起了公司裡做的費用評估報告。
這個活動甲方一共出了三十萬的價格,人員費用預計在十二萬,也就是模特和化妝師等人的工資。
還有就是車旅費五萬,是這批人的吃飯住宿費。
加在一塊就去了十七萬左右,公司的利潤就是十三萬。
聽上去好像也不多,十幾個人二十天才為公司賺十幾萬塊錢。
但是這隻是東莞分部裡的一個小組,藝人部還有更多的藝人。
而且那些影視藝人和歌手的出場費更高,公司賺的自然就更多。
這十幾萬對我一個打工人來說已經很多了,而且這樣的事情不是天天有。
就像另一份文拍雜誌廣告的合約,隻有兩萬塊錢,拍攝時間是三天。
但是利潤卻達到了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說兩萬塊錢公司可以賺一萬。
我思考片刻,叫來了茉莉,讓她聯係甲方,提議在合同中加入一些獎勵機製。
如果模特們能夠順利達到體重要求,完成了這次的比賽。
甲方可以給予一定的獎金或其他形式的激勵。
這樣既能激發模特的積極性,也有助於提高工作質量。
公司也會做出一些獎勵,這樣大家工作才更加去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