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什麼名字?”
“她叫梁慧。。。”
“你們很早就認識了對嗎?”
“是的。去年我丈夫來找我,向我要錢,並把我推倒在了地上,是她上來扶起了我,安慰我。”
“你們見過幾次麵?”
“嗯。。。,有5,6次吧,具體次數不記得了。”
“是她嗎?”許長生邊說邊把梁慧的照片拿過去跟張李芳確認。
“是她。”張李芳回答道。
“現在你具體說一下你們之間達成的交易吧。”許長生繼續說道。
“這是梁慧提出來的交易。她說她幫我除掉吳大強,我幫她把那個羅紅黴素下到韓國平吃的東西裡。”
“那你為什麼會同意這樣的犯罪行為?”
“我丈夫簡直不是個人,沒有他的話我跟蕊蕊會更好。。。,韓國平我原先的印象很好,但梁慧跟我說了十多年前的那件事,他也真是禽獸不如,把一個好好的姑娘害死了,還不承認,讓自己的兒子替他接受懲罰,這跟吳大強的行為沒有差彆,甚至更讓人氣憤。。。所以我當時沒怎麼猶豫就答應了這樣的交換條件。”
“梁慧給你的羅紅黴素還有剩下的嗎?”
“沒有了,全倒到茶裡了?”
“不是一片片的嗎?”
“不是,都是白色粉末。”
“那個裝白色粉末的是個什麼樣的容器?”
“一個小玻璃瓶。”
“那玻璃瓶呢?”
“那天晚上他們送韓國平去醫院的時候,我很害怕,我把那個玻璃瓶丟樓下垃圾桶裡去了。”
噢,可惜,許長生心裡想,這麼重要的證物被銷毀了,案發已經半個多月了,不可能找得回來了。
隨後,帶著對張李芳的審訊結果,許長生親自帶著孫怡前往北京,緝拿梁慧。
再次看到金海來的許長生他們,梁慧表現得異常平靜,甚至還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長的微笑,她輕聲說道:“你們速度還挺快的,看來張媽都說了。”
許長生原來擔心沒有了梁慧交給張保姆的羅紅黴素這一關鍵證物,梁慧可能會因為心存僥幸而抵製他們的審訊,但實際上梁慧沒有絲毫的隱瞞和抵賴,坦然地承認了自己所犯下的罪。
或許,自從梁慧決定要為姐姐蕭秀秀複仇的那一刻開始,她就已經做好了接受法律審判的心理準備。
時間如白駒過隙般流逝,三個月後的某一天,金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莊嚴宣判:
梁慧,因犯投毒罪但其認罪態度良好,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剝奪政治權利十五年;
張李芳,同樣因犯投毒罪受到法律製裁,但鑒於其有自首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同時剝奪政治權利十年。
這起案件終於落下帷幕,然而它帶給人們的思考卻遠未結束:梁慧、張李芳的犯罪行為當然是不可取的,但對像韓國平這樣的人和他曾經犯下的那樣醜惡的行為,難道就僅僅隻有道義上的譴責嗎?(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