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對李燦年來說很陌生。
從小的生活環境決定了他的性格,就沒經曆過暴力事件。
畢竟叔叔伯伯那麼多,可能沒什麼錢,但從來沒被欺負過。
“殺人太可怕了,咱們回學校吧。”李燦年提議道。
“行吧,算這幾個狗東西運氣好。”朱白扔掉半截酒瓶。
“等等——”
李燦年湊過來,盯著妹子濃妝豔抹的臉,瞅了好大一會。
“小姐,我能摸下你的屁股嗎?”
妹子愣了下,看看腦袋開花躺在地上的男友,極不情願的撅起屁股。
李燦年慢慢伸手,輕輕摸了一下。
瞬間滿臉通紅、心臟狂跳,一股難言的羞澀感湧上心頭,最終扭頭就跑。
青澀,太青澀了。
至於感覺……
忘了!
因為是第一次,所以壓根沒有手感的概念,隻有內心的緊張、忐忑、興奮。
“老韓,燦年這是?”朱白撓撓頭。
“開竅了唄,好事。”韓陽笑道:“回頭給他找個女人,讓他好好感受下人生。”
“帶他去人間天堂?”朱白提議道。
“可以,但就怕燦年不願意,他從小就傻乎乎的,剛剛有點開竅。”韓陽說道。
“簡單,就說帶他去學外語。”
“能行嗎?”
“行,燦年最喜歡學習。”
“……”
兩人都知道李燦年的性格,說聰明非常聰明,學習能力相當恐怖。
但要說不聰明也是事實,對很多事呈現出笨笨的感覺,仿佛三魂六魄少了那麼一點。
但又絕對不能拿他當傻子對待,否則自己才是真正傻的那一個。
半夜外出喝酒打架,隻是個小插曲。
接下來是新生軍訓,軍訓完畢之後開始正兒八經的步入大學的生活。
李燦年認真學習,每天雷打不動的5點鐘起床,圍著400米的操場跑上12圈半。
12圈半也就是5公裡。
“我草,15分鐘?”
“這速度,這體魄,太強了。”
跟著一起的朱白兩人都懵逼了,第一次知道李燦年竟然這麼強悍。
徒手5公裡15分鐘,等同於全程都在衝刺,並且跑下來之後還遊刃有餘。